機場應急指揮預案(收藏十四篇)_機場應急指揮預案
發表時間:2024-11-01機場應急指揮預案(收藏十四篇)。
[1] 機場應急指揮預案
為了防止和減少電力事故對社會的影響,保證電力事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提高電力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電力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國家電網公司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暫行規定》,結合規劃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單德峰
副組長:曹洪良、楊巖松、葛新
成員:郎海波、黃健、耿偉、張守義、張寶峰、陳平、李志鴻、徐慶革、徐凱
主要職責:配合市政府、市電業局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險、電網恢復、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電力安全工作,突出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電力生產事故發生;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宣傳工作和行政執法力度,提高公眾、企業保護電力設施的意識,維護電力設施安全。
2、保證重點。在電網事故處理和控制中,將保證電網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將事故限制在最小范圍內,防止發生系統性崩潰和瓦解。在電網恢復中,優先保證主干網架、重要輸變電設備恢復,提高整個系統恢復速度。在供電恢復中,優先考慮對重要用戶恢復供電,盡快恢復社會正常秩序。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理電力事故、電力設施大范圍破壞、電力供應持續危機等各類事件引起的對地方安全、社會穩定構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威脅的大面積停電事故。
本預案用于指導和規范大面積停電應急救援,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級負責的大面積停電應急救援與處理體系。
[2] 機場應急指揮預案
為保障**會議中心在非計劃停電情況時客人、員工人身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失,本著安全、及時、有效的原則制定此預案。此預案由工程部負責編寫和解釋。由李增祥負責審定。經主管領導汪曉晶批準后執行。
(一)工程部工作:
工程部配電室內,值班電工24小時在崗,當發現或得知非計劃突然停電后,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如下:
立即聯系房山供電局調度詢問停電原因及何時恢復供電(電話:*********轉*****);
立即匯報上級領導,并作好倒閘準備;(工程部經理、值班經理、)
得到領導批準后應立即按停電應急預案倒閘以保障中心用電;
工程部在崗員工應立即返回工程部,配合值班電工工作;
立即通知電話總機,由總機負責通知相關領導和各部門,關閉電器設備,防止因倒閘操作過電壓引起設備損壞;
非計劃停電應急預案依據以下三種情況制定不同措施:一 崇青路(201)停電;二 竇各莊路(202)停電;三 崇青路(201)和竇各莊路(202)同時停電;
一、崇青路(201)非計劃停電應急措施:由201退出運行,202帶221經高壓母聯245帶211、212運行;具體措施如下:
發現崇青路(201)非計劃停電后;
1)立即將410、420、430,退出運行,并確認;
2)將401、403及所帶負荷各出線開關退出運行,轉換開關在“手投”位置,并確認;
3)將201、211、212退出運行,并確認;
4)再次確認201確已退出運行;
5)確認245在分閘位置;
6)將245投入運行,并確認;
7)將211、212投入運行,并確認;
8)確認各高壓柜儲能開關均已在“通”位置,且儲能良好;
9)檢查401、403電壓應正常,聽1T、2T聲音應正常,并確認無誤;
10)1T、2T試運行三分鐘,確認運行正常;
11)將401、403投入運行,指示電壓正常,并確認;
12)將各出線開關依次投入運行;
13)將410、420、430投入運行;
14)檢查各儀表信號指示及變壓器應無異常;
15)通知總機倒閘完成,已正常供電;
16)通知相關工種開啟其設備運行;
17)增加巡檢次數,確保正常供電;
二、竇各莊路(202)非計劃停電應急措施如下:
A方案:202退出運行,由201帶211、212經245帶221運行,具體措施如下:
發現竇各莊路(202)非計劃停電后:
1)立即將420退出運行,并確認;
2)將402退出運行,切轉換開關在“手動”位置,并確認;
3)確認445在分閘位置,且轉換開關在“手投”位置;
4)將402所帶各負荷出線開關退出運行,并確認;
5)將221退出運行,并確認;
6)確認245在分閘位置;
7)將202退出運行,并確認;
8)確認各高壓柜儲能開關均在“通”位置;并儲能良好;
9)將245投入運行,并確認;
10)將221投入運行,并確認;
11)聽2T聲音應正常,402電壓正常,試運行3分鐘,確認運行正常;
12)將402投入運行,并確認;
13)將402所帶各負荷開關投入運行,并確認;
14)將420投入運行,并確認;
15)檢查各儀表信號指示及變壓器應無異常;
16)通知總機倒閘完成,已正常供電;
17)通知相關工種開啟其設備;
18)增加巡檢次數,確保正常供電;
B方案 :2T熱備,402退出運行,401經445帶A區全部負荷,具體措施如下:
發現竇各莊路(202)非計劃停電后;
1)立即將410、420退出運行,并確認;
2)將402退出運行,轉換開關“手投”位置,并確認;
3)將402所帶各負荷出線開關退出運行,并確認;
4)再次確認445已在分閘位置,轉換開關在“手投”位置;
5)將445投入運行,并確認;
6)檢查1T聲音及儀表信號無異常,觀察3分鐘;
7)依次投入各出線開關;
8)將410、420投入運行;
9)通知總機已正常供電;
10)通知相關工種開啟其設備;
11)增加巡檢次數,確保正常供電;
三、崇青路(201)和竇各莊路(202)同時非計劃停電措施如下:
1)應立即聯系供電局,詢問停電原因及何時來電;
2)做好隨時來電準備;
3)匯報主管領導;
4)通知總機;
(二)前廳部的工作是:
1、保障接待工作正常運轉的同時,接待人員立即查清在店客人人數、房間號碼并及時向店領導和相關部門通報,做好大廳客人的安撫及解釋工作,客人過于集中時做好安全疏導工作。
2、做好當日離店客人的帳務準備工作。
3、在接到相關部門的停電通知后,做好告知客人的準備工作。
4、前廳部負責做好大廳臨時照明的準備工作(如蠟燭等)。
5、當班人員加強對所轄區域的巡視,確保停電期間前廳部的安全。
(三)餐飲部的工作是:
1、接到停電通知后,宴會組做好對客人的解釋和安撫工作,穩定客人的情緒。
2、接到停電通知后,如在開餐的時間,餐飲組迅速將應急照明用品點燃,以穩定客人情緒并做好安撫工作。
3、餐飲部指定專人對所轄區域光線較暗的部位點燃照明用品,預防摔傷等其他事故發生。
4、當班人員加強對所轄區域的巡視,確保停電期間餐飲部的安全。
5、根據停電時間長短決定當日經營情況,并安排好員工的用餐。
(四)客房部的工作是:
1、接到停電通知后,在入住的客人房間內擺放致《客人停電須知》。
2、查清當日入、離店房態信息,與前廳部配合做好客人入、離店工作。
3、客房部安排人員在電梯和自動門旁設置停電水牌。
4、在入住客人的房間內準備好照明用品,對房間認真檢查確保使用過程中中心的安全。
5、負責所管轄公共區域照明用品的擺放和安全。
6、當班人員加強對所轄區域的巡視,確保停電期間客房部的安全。
(五)康樂部的工作是:
1、 接到停電通知后對所轄區域康樂部指定專人對所轄區域光線較暗的部位點燃照明用品,預防摔傷等其他事故發生。
2、按照停電時間的長短,做好安撫和疏散客人的工作。
3、當班人員加強對所轄區域的巡視,確保停電期間康樂部的安全。
(六)市場銷售部的工作是:
1、接到停電通知后,協調中心各經營部門做好在店客人的安撫工作。
2、對因停電給客人帶來的不便,做好安慰和挽留客人的工作,盡最大限度的勸說客人繼續在中心消費。
3、加強與在店客人聯系,做好停電原因的說明工作。
4、及時匯總因停電時間較長給中心帶來的損失,以書面形式向中心領導匯報。
(七)財務部的工作是:
1、接到停電通知后,財務部領導將各個收款臺、外幣兌換處嚴加保護,收款員不得離崗,關閉各收款機,防止事故發生。
2、根據領導指示做好員工餐的采購準備。
3、做好因停電對門鎖產生影響的準備工作和各部門電腦資料的保存工作。
4、根據各部門需要做好應急照明用品的儲備和發放工作。
5、當班人員加強對所轄區域的巡視,確保停電期間財務部的安全。
(八)安保部的工作是:
1、接到停電通知后,根據停電時間長短安排倒班在家人員是否到崗。
2、停電過程中加強對中心各區域和重點部位的安全巡視,確保停電過程中的安全。
3、成立巡邏隊;加強對中心周邊和至生活區往返途中的巡視;保障中心周邊和員工的安全。
4、根據中心領導的要求是否在財務部等重點要害部位加崗,看護中心重要物品,以防不測。
(九)人力資源部、總經理辦公室的工作是:
1、接到停電通知后,人力資源部加強對各崗位在崗員工勞動紀律和工作狀態的檢查,對違規違紀的員工提出處理意見報中心領導。
2、加強對生活區住宿員工的管理,預防住宿員工意外事情發生。
(十)當日值班經理的工作是:
1、指揮協調各部們領取臨時所需的應急照明物品。
2、指導安保部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3] 機場應急指揮預案
一、報警程序
1.物管中心員工在獲悉大廈某處有爆炸物,或大廈某處發生爆炸時應立即向保安部報警,電話X110。
2.報警時要講明自己的姓名、部門、如何獲得信息或什么部位發生爆炸,有無人員傷亡。
3.保安部在接到報警后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同時通知總機人員,由總機通知有關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到現場。
4.電話總機接到通知后應立即通知物管中心主任、工程部經理、客務部經理、行政辦經理到現場。
二、各部門的任務
1.物管中心主任到現場后設立臨時指揮部,聽取事件匯報,對各部門工作予以協調,并下達各種命令。
2.保安部
(1)如果未發生爆炸而是有人打電話稱有爆炸物時,則實行內緊外松的原則。通知各崗位警員嚴密注意進出大廈的人員,注意發現可疑人。
(2)安排人員對大廈進行拉網式搜索不放過一個角落,對無主行李、包裹布置警戒線等待公安機關專業人員進行檢查。
(3)如果已經發生爆炸事件則立即組織人員到現場設置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組織人員搶救傷員,拔打120或999急救電話。
(5)配合公安機關調查事故原因。
3.工程部
(1)關閉爆炸現場的水、電、氣、架設臨時照明。
(2)對現場的設備、設施進行臨時性處理。
(3)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工作。
4.客務部
(1)負責疏散爆炸現場周圍區域的客人,對詢問情況的客人給予安撫性回答如:“請不必驚慌,發生了點事故,現已控制?!钡?。
(2)參與搶救傷員及搬運貴重物品、行李。
(3)引導疏散客人至安全區域。
5.行政辦公室
(1)協助疏散客人,將客人引導至安全區域。
(2)準備好車輛以備搶救傷員,運送物資及案情調查用車。
三、非正常工作時間
1.物管中心員工在獲悉大廈某處有爆炸物,或大廈某處發生爆炸時應立即向中控室報警,電話X119。報警時要講明自己的姓名、部門、如何獲得信息或什么部位發生爆炸,有無人員傷亡。
2.中控值班員立即通知值班經理和警隊隊長,同時聯系保安部經理和物管中心主任來大廈進行處理,并按保安部經理和物管中心主任命令向公安機關報警。
3.值班經理和警隊隊長到現場后,立即對現場進行封鎖,等待物管中心主任、保安部經理和公安機關到場處理。
[4] 機場應急指揮預案
為了預防突發事故和消除安全隱患,認真慣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安全文件精神,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帶領下,于3月4日,進行了“安全消防應急演練”活動。為了鞏固演練成果,表揚先進,發揮成績,改進不足,促進應對突發事故應對能力和安全管理能力,安全領導小組全面總結了演練工作。
一、演練工作的基本情況和特點
1、這次演練是我校的一次重要活動,從演練的效果看,這次演練指導有方、準備有序、組織有力、扎實有效,達到了預期目的。
2、領導重視,準備健全,啟動快速
學校校長為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安全校長為副組長,各年級主任為成員,安全領導小組對這次演練非常重視,為了確保這次演練順利進行,領導對每個部門都進行了明確的分工,負責演練的策劃、統籌、協調、保障等工作。
二、演練的實施
3月4日下午4點學校教學樓三樓突然著火,火勢很大,濃煙滾滾,火災現場人員立即報警,現場人員進行現場撲救的同時立即匯報調度室,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和單位負責人及時就位,啟動了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學校安全員使用消防栓和滅火器等滅火
工具進行滅火。在應急救援人員滅火的同時,門崗負責閑雜人員疏散,戒嚴和維持秩序。教導處沈鵬程和總務主任劉可令負責搶險物資的供應和及時拉閘停電,以防止火勢擴大。辦公室:負責事故搶救事物協調,保障通信暢通,如實記錄了發火時間、發火位置、火勢大小等情況,并保證上傳下達信息暢通。信息員:負責向上級部門匯報事故情況。整個過程緊張有序。下午4點30分大火被撲滅。
三、取得的具體成效
1、這次演練貫徹實施了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處理的應急處理原則,人員齊全、內容豐富,讓全校師生得到了真實的體驗,豐富了滅火知識,對促進安全應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2、這次演練指導思想明確,組織工作嚴密,準備工作充分,程序設置合理,安全保證可靠,過程公開透明,通過演練檢驗了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鍛煉隊伍,增強了廣大師生的憂患意識,普及了防災減災的知識,提高了處置應急突發事故的能力,圓滿的完成了預定任務。
[5] 機場應急指揮預案
1、編制目的
為做好公司洪澇災害突發事件的防范與處置工作,使災害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對已發生的洪澇災害迅速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減輕財產損失。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鐵路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細則》和公司管理體系文件《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等。
3、適應范圍
該應急預案適用公司所屬各單位/項目經理部。
4、預案起動條件
當公司所屬各單位發現有洪澇災害的潛在危險、危害因素,危及施工生產和人身安全或發生洪澇災害時,就立即啟動本預案。
5、工作原則
5.1嚴格執行各級領導負責制和防洪崗位責任制。
5.2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5.3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6、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6.1應急指揮領導組組成如下:
組長:關繼忠公司副總經理
副組長:楊泰公司副總經理
趙東榮公司總工程師
陳東淼公司總會計師
王景河公司副總經理
趙陽晨公司總經濟師
卓尚諜公司副總經理
吳文選公司副總經理
易聃公司副總經理
張成忠公司副書記
余承宏公司紀委書記
紀永生公司工會主席
成員:李衛東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長
胡變根公司成本審計部部長
王繼東公司財務部部長
朱志國公司辦公室主任
萬剛強公司安全質量監察部部長
劉延生公司機械物資部部長
馬英軍公司勞動人事部部長
徐憲章公司公安分處處長
另外,組織機構下設防洪搶險小組、物資儲備小組、交通運輸小組、汛前準備及防洪調查小組,由各部門負責人、各單位/項目部負責人兼任。
6.2職責與分工
6.2.1應急指揮領導組組長的職責:全面負責管內各施工項目防洪工作的部署,包括防洪預案、汛前準備、防洪調查、搶險隊伍組織、物資儲備、抗洪搶險、水害復舊、汛后總結等工作,做到任務明確。
6.2.2應急指揮領導組副組長職責:協助指揮組組長進行具體各級應急準備,組織執行防洪搶險具體工作。
6.2.3參與者包括:公司職能部門、各單位。其中:
辦公室:負責對外聯系、報警工作,按規定時間向地方有關部門和公司上報抗洪搶險工作,負責現場生活后勤的供應和組織工作;
工程管理部:負責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措施;
機械物資部:做好抗洪搶險儲備物資的管理工作;負責抗洪搶險物資、工具器材的準備、調運工作;
安全質量監察部:負責抗洪搶險的監督檢查,并對事故進行調查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各單位:負責根據現場情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應急搶險工作;其它參戰部門應服從指揮組組長的指揮、調動,以救死扶傷的責任感和義務投入到抗洪搶險中。
7、應急指揮中心地點
應急響應指揮中心地點設在公司本部或事發地點附近,方便指揮、易于聯系、交通便利的地點。
8、應急電話
報警服務:110
醫療急救中心:120
公司辦公室:0351—8950252公司工程管理部調度:路電027—50363;市電(傳真)0354—2026573公司安全質量監察部:0351—8950382
9、信息管理
9.1各單位防洪汛期內要有專人24小時值班。
9.2對可能發生險情地段要有專人晝夜觀察監測,配有必要的通訊設備,一旦發生險情立即報告并投入搶險。
9.3發生水害及地質災害后,要立即上報。
10、應急響應
10.1當施工生產和生活中潛在危險、危害因素或發生小面積的洪澇災害危及施工生產、危及到施工區域的既有設備設施時,要依照已做好的防洪應急預案進行組織和搶險,對發生源進行有效控制。
10.2根據發生的問題具體情況,如有傷員向120急救中心報警,及時發出緊急救援的信號。如現場應急資源人力、物力、財力不足,有條件的就近尋找足夠和可靠的資源。
10.3報警和報告的內容:現場實際情況、危害程度、范圍、災害地點、救援人員到達的最便利和可靠的路徑,要求救援的程度、時間,需要救援人員帶的應急資源等。
10.4基本應急處理措施:現場應急指揮者或施工負責人首先組織現有的應急資源,進行緊急搶險,要切斷正在發生作用的危險根源,
穩定事態。疏通和疏散被困人員,指揮和引導被困人員脫離危險場所到達安全地帶。穩定事態是應急響應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亂中求穩,秩序井然,以搶險為原則,迅速組織得力人員進行搶救。
10.5做好應急響應中的安全防護工作:在事故發生的情況下,為了避免混亂造成事態擴大,要做好出事現場的財產保護工作,同時更要做好應急過程中的安全防護工作,確保行車、人身和設備不會繼續受到傷害。
11、應急響應的處理措施步驟和程序
12、洪澇災害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及危害程度
洪澇災害的發生,特別是大的洪水自然災害對人民生命財產的危害和心里傷害以及對環境的影響都將是巨大的,對我們的施工生產也會帶來難以估計的損失。我們應按照防、搶相結合的原則,日常施工中就加強對洪澇災害潛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進行監督檢查,一旦發現,堅決予以鏟除。力爭把洪澇災害對環境的影響及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13、善后處理工作
洪澇災害發生后或控制住后,各單位應急小組要做好人員搶救及安撫、設施的恢復等善后工作;要對洪澇災害的基本情況進行描述,對整個事件進行評估;評價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適宜性、提出修改意見,編寫評價報告;要對相關資料進行匯編,包括決策記錄、信息分析;要進行工作總結。善后處理工作要做到盡快和最大程度地全面恢復施工生產,減小災害給施工生產帶來的影響。
14、培訓要求(包括演練)
根據應急預案的內容和要求,對相關人員進行緊急狀態及響應的應對培訓,確保員工掌握防洪搶險的知識和技能。對于演練中出現的問題應急預案中進行修正。
15、應急預案的修訂
應急預案進行演練以后,若發現應急預案和相關管理程序不能有效控制和避免事故的發生時,應作相應的修改。
20xx年5月x日
[6] 機場應急指揮預案
為應對醫院可能出現的停水事故,盡量減少因停水對醫院正常醫療秩序造成的干擾及財產損失,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制定原則
在出現全院性停水時,本著“確保重點,維持運行”的原則,實施有效快捷的搶修和處置,盡快恢復正常供水狀態,確保醫院正常運行和醫療秩序的穩定。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院內由于區域內計劃停水及院內供水總管網出現故障導致停水時的應急處理。
(三)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停水應急工作組,下設應急搶修隊。
1、停水應急工作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職責:
(1)做好日常安全供水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范因院內管網故障造成停水發生。
(2)發生停水時,及時做好停水應急工作,關閉醫院所有開水爐電源,避免因停水而導致開水爐燒壞。
(3)根據停水事故嚴重程度,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
(4)必要時請求外力援助。
(5)總務科是履行本預案規定職責的第一責任部門,總務科成員應在組長指揮下,做好停水事故時的應急工作。
2、應急搶修隊(聯系電話:)
隊長:xx
隊員:xxx
任務:保證醫療一線正常供水,負責突發停水應急處理,保證主要用水科室備有水源供水。
職責:
(1)日常工作中對醫院水箱進行定期檢查,發現異常及時檢修。
(2)停水時,組織人員實施啟動二次供水,并對相應區域水壓進行適當調整,停止熱水供應和非醫療、生活用水。
(3)向后勤分管領導匯報情況,必要時向相關部門發出求援請求,事后總結應急工作經驗教訓。
制度:
(1)每壹年組織一次針對性應急演練;
(2)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不斷修正演練內容;
(3)及時加強請示匯報。
(四)應急程序
1、臨床科室應急程序
(1)接到停水通知后,做好停水準備。告訴患者停水時間并囑咐其節約用水;給患者備好使用水和飲用水。
(2)發生突然停水時,要及時與總務科聯系,說明停水情況,由水工班查明原因。
2、總務科應急程序
(1)總務科在接到供水公司通知停水的電話或以其它形式的停水通知時,必須問清楚停水的時間,停多長時間及停水原因,做好記錄。
(2)通知停水應急工作組組長(夜間通知總值班人員),說明停水的原因,具體停水時間,停多長時間,并做好二次供水的準備工作。
(3)如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由總務科以電話等多種形式向各部門發出通知。
(4)如時間緊急,應在接到供水公司的通知后,立即通知醫院停水應急工作組組長(夜間通知總值班人員),說明情況,向各部門發出通知。
(5)立即通知手術室、供應室、檢驗科、急診室、食堂等重要部位,要跟科主任、護士長等相關負責人講清停、送水的時間,并制定好停、送水計劃。
(6)緊急停水時,住院部地下室水箱,通過二次供水可以供住院大樓2—3小時以內急需用水,必要時可關閉住院部醫療用水以外的其它閘閥。
(7)如遇有特殊情況,可電話聯系請求消防車援助供水。
3、接到總務部門停水通知后,全院各重點科室應急程序
(1)手術室:所有預定安排的當日手術向后順延一天,并向病人及家屬做好解釋工作;儲存好一定量的洗手用水,以備急診手術所用。
(2)供應室:預先安排好停水當日全院各科所需用的消毒包,必要時加班消毒滅菌,盡力滿足臨床需要。
(3)檢驗科:生化儀停用,妥善保管好當日采集的血液樣本,并在恢復供水后立即安排檢驗工作。
(4)急診科:預先儲存好一定量的干凈用水,以備清創、中毒病人洗胃等急診搶救所用。
(5)食堂:根據總務科通知的停水時間,提前做好全院病人及職工飯菜的清洗蒸煮,在確保食品衛生的基礎上保障全院病員及職工伙食供應。
(6)門診各科室儲好適量洗手用水。
(7)當全院恢復正常供水后,各科室務必一一檢查科室內的水龍頭,防止因停水時空開而造成的水溢和浪費。
(五)應急保障
1、應急工作組成員應隨時保證通訊聯系方式暢通。
2、日常做好供水管路、閥門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對維修人員進行培訓,使之都能知曉應急供水、管路布局及應急操作流程。
4、水電維修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保證與各科室的聯系,做到24小時隨叫隨到。
[7] 機場應急指揮預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民用運輸機場應急救援工作,有效應對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避免或者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盡快恢復機場正常運行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民用機場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于民用運輸機場(包括軍民合用機場民用部分,以下簡稱機場)及其鄰近區域內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處置和相關的應急救援管理工作。
第三條 本規則所指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在機場及其鄰近區域內,航空器或者機場設施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嚴重損壞以及其他導致或者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嚴重損失的情況。
本規則所稱機場及其鄰近區域是指機場圍界以內以及距機場每條跑道中心點8公里范圍內的區域。
第四條 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負責機場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相關規章、標準的制定和對機場應急救援管理工作進行總體監督檢查,并按照《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規定》的要求,負責飛行區等級指標為4E以上(含4E)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審批工作。
中國民用航空地區管理局(以下簡稱民航地區管理局)負責本轄區內機場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并按照《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規定》的要求,負責飛行區等級指標為4D以下(含4D)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審批工作。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和本規則的要求,制定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并負責機場應急救援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管理。使用該機場的航空器營運人和其他駐場單位應當根據在應急救援中承擔的職責制定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并與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相協調,送機場管理機構備案。
機場應急救援工作應當接受機場所在地人民政府(以下統稱地方人民政府)的領導和監督。
本規則所稱地方人民政府是指機場所在地縣級(含)以上人民政府。
第五條 機場應急救援工作應當遵循最大限度地搶救人員生命和減少財產損失,預案完善、準備充分、救援及時、處置有效的原則。
第六條 在地方人民政府領導下、民用航空管理部門指導下,機場管理機構負責機場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匯總和報批工作,同時負責發生突發事件時機場應急救援工作的協調指揮。
參與應急救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服從機場管理機構的統一指揮。
第二章 突發事件分類和應急救援響應等級
第七條 機場突發事件包括航空器突發事件和非航空器突發事件。
航空器突發事件包括:
(一)航空器失事;
(二)航空器空中遇險,包括故障、遭遇危險天氣、危險品泄露等;
(三)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擾,包括劫持、爆炸物威脅等;
(四)航空器與航空器地面相撞或與障礙物相撞,導致人員傷亡或燃油泄露等;
(五)航空器跑道事件,包括跑道外接地、沖出、偏出跑道;
(六)航空器火警;
(七)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突發事件。
非航空器突發事件包括:
(一)對機場設施的爆炸物威脅;
(二)機場設施失火;
(三)機場危險化學品泄露;
(四)自然災害;
(五)醫學突發事件;
(六)不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突發事件。
第八條 航空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響應等級分為:
(一)原地待命:航空器空中發生故障等突發事件,但該故障僅對航空器安全著陸造成困難,各救援單位應當做好緊急出動的準備;
(二)集結待命:航空器在空中出現故障等緊急情況,隨時有可能發生航空器墜毀、爆炸、起火、嚴重損壞,或者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擾等緊急情況,各救援單位應當按照指令在指定地點集結;
(三)緊急出動:已發生航空器失事、爆炸、起火、嚴重損壞等情況,各救援單位應當按照指令立即出動,以最快速度趕赴事故現場。
第九條 非航空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響應不分等級。發生非航空器突發事件時,按照相應預案實施救援。
第三章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在地方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機場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
機場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是機場應急救援工作的決策機構,通常應當由地方人民政府、機場管理機構、民航地區管理局或其派出機構、空中交通管理部門、有關航空器營運人和其他駐場單位負責人共同組成。
機場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確定機場應急救援工作的總體方針和工作重點、審核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及各應急救援成員單位之間的職責、審核確定機場應急救援演練等重要事項,并在機場應急救援過程中,對遇到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第十一條 機場應急救援總指揮由機場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人擔任,全面負責機場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第十二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設立機場應急救援指揮管理機構,即機場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作為機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常設辦事機構,同時也是機場應急救援工作的管理機構和發生突發事件時的應急指揮機構。其具體職責包括:
(一)組織制定、匯總、修訂和管理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二)定期檢查各有關部門、單位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人員培訓、演練、物資儲備、設備保養等工作的保障落實情況;定期修訂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聯系人名單及電話號碼。
(三)按照本規則的要求制定年度應急救援演練計劃并組織或者參與實施。
(四)機場發生突發事件時,根據總指揮的指令,以及預案要求,發布應急救援指令并組織實施救援工作。
(五)根據殘損航空器搬移協議,組織或者參與殘損航空器的搬移工作。
(六)定期或不定期總結、匯總機場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向機場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匯報。
第十三條 機場空中交通管理部門在機場應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一)將獲知的突發事件類型、時間、地點等情況按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程序通知有關部門;
(二)及時了解發生突發事件航空器機長意圖和事件發展情況,并通報指揮中心;
(三)負責發布因發生突發事件影響機場正常運行的航行通告;
(四)負責向指揮中心及其他參與救援的單位提供所需的氣象等信息。
第十四條 機場消防部門在機場應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一)救助被困遇險人員,防止起火,組織實施滅火工作;
(二)根據救援需要實施航空器的破拆工作;
(三)協調地方消防部門的應急支援工作;
(四)負責將罹難者遺體和受傷人員移至安全區域,并在醫療救護人員尚未到達現場的情況下,本著“自救互救”人道主義原則,實施對傷員的緊急救護工作。
第十五條 機場醫療救護部門在機場應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一)進行傷亡人員的檢傷分類、現場應急醫療救治和傷員后送工作。記錄傷亡人員的傷情和后送信息。
(二)協調地方醫療救護部門的應急支援工作。
(三)進行現場醫學處置及傳染病防控。
(四)負責醫學突發事件處置的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 航空器營運人或其代理人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一)提供有關資料。資料包括發生突發事件航空器的航班號、機型、國籍登記號、機組人員情況、旅客人員名單及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機上座位號、國籍、性別、行李數量、所載燃油量、所載貨物及危險品等情況。
(二)在航空器起飛機場、發生突發事件的機場和原計劃降落的機場設立臨時接待機構和場所,并負責接待和查詢工作。
(三)負責開通應急電話服務中心并負責傷亡人員親屬的通知聯絡工作。
(四)負責貨物、郵件和行李的清點和處理工作。
(五)航空器出入境過程中發生突發事件時,負責將事件的基本情況通報海關、邊防和檢疫部門。
(六)負責殘損航空器搬移工作。
第十七條 機場地面保障部門在機場應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在發生突發事件現場及相關地區提供必要的電力和照明、航空燃油處置、救援物資等保障工作;
(二)負責受到破壞的機場飛行區場道、目視助航設施設備等的緊急恢復工作。
第十八條 除本規則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涉及的單位,其他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地方救援單位的職責,由根據本規則第二十三條訂立的支援協議予以明確。
第四章 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九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依據本規則制定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該預案應當納入地方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體系,并協調統一。該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針對各種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預案,包括應急救援程序及檢查單等。
(二)根據地方人民政府的相關規定、本規則和機場的實際情況,確定參與應急救援的各單位在機場不同突發事件中的主要職責、權力、義務和指揮權以及突發事件類型及相應的應急救援響應等級。
(三)針對不同突發事件的報告、通知程序和通知事項,其中,通知程序是指通知參加救援單位的先后次序。不同的突發事件類型,應當設置相應的通知先后次序。
(四)各類突發事件所涉及單位的名稱、聯系方式。
(五)機場管理機構與簽訂應急救援支援協議單位的應急救援資源明細表、聯系方式。
(六)機場管理機構根據本規則第二十三條的要求與各相關單位簽訂的應急救援支援協議。
(七)應急救援設施、設備和器材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
(八)機場及其鄰近區域的應急救援方格網圖。
(九)殘損航空器的搬移及恢復機場正常運行的程序。
(十)機場管理機構與有關航空器營運人或其代理人之間有關殘損航空器搬移的協議。
(十一)在各類緊急突發事件中可能產生的人員緊急疏散方案,該方案應當包括警報、廣播、各相關崗位工作人員在引導人員疏散時的職責、疏散路線、對被疏散人員的臨時管理措施等內容。
第二十條 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應當明確機場公安機關在機場應急救援工作中的以下職責:
(一)指揮參與救援的公安民警、機場保安人員的救援行動,協調駐場武警部隊及地方支援軍警的救援行動;
(二)設置事件現場及相關場所安全警戒區,保護現場,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三)參與核對死亡人數、死亡人員身份工作;
(四)制服、緝拿犯罪嫌疑人;
(五)組織處置爆炸物、危險品;
(六)實施地面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通道暢通;
(七)參與現場取證、記錄、錄像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制定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應當考慮極端的冷、熱、雪、雨、風及低能見度等天氣,以及機場周圍的水系、道路、凹地,避免因極端的天氣和特殊的地形而影響救援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二十二條 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應當按照本規則第四條的規定經相應民用航空管理部門批準后實施。
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修改按照《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規定》執行,同時,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將修改后的預案及時印發給參與應急救援的相關單位。
機場管理機構在制定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過程中,應當充分征求機場空中交通管理部門、使用機場的航空器營運人或者其代理人、航空油料供應單位及其他主要駐場單位的意見。
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在向民航管理部門報批前,應當征得地方人民政府的同意。
第二十三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與地方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對機構、消防部門、醫療救護機構、公安機關、運輸企業、當地駐軍等單位簽訂機場應急救援支援協議,就機場應急救援事項明確雙方的職責。
支援協議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協議單位的職責、權利與義務;
(二)協議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
(三)協議單位的救援人員、設施設備情況;
(四)根據不同突發事件等級派出救援力量的基本原則;
(五)協議單位參加救援工作的聯絡方式、集結地點和引導方式;
(六)協議的生效日期及修改方式;
(七)協議內容發生變化時及時通知對方的程序。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每年至少對該協議進行一次復查或者修訂,對該協議中列明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應當每月復核一次,對變化情況及時進行更新。
協議應當附有協議單位根據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的本單位突發事件應急實施預案。
在地方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中已明確機場突發事件地方政府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及駐軍的職責和義務時,可不簽署支援協議,但本規則規定的協議內容應在相關預案中明確。機場管理機構應當獲知支援單位的救援力量、設施設備、聯系人、聯系電話等信息。
第二十四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繪制機場應急救援綜合方格網圖,圖示范圍應當為本規則第三條所明確的機場及其鄰近地區。該圖除應當準確標明機場跑道、滑行道、機坪、航站樓、圍場路、油庫等設施外,應當重點標明消防管網及消防栓位置、消防水池及其他能夠用來取得消防用水的池塘河流位置、能夠供救援消防車輛行駛的道路、機場圍界出入口位置、城市消防站點位置和醫療救護單位位置。
機場管理機構還應當繪制機場區域應急救援方格網圖,圖示范圍應當為機場圍界以內的地區,該圖除應當標明本條前款要求標明的所有內容外,還應當標明應急救援人員設備集結等待區。
方格網圖應當根據機場及其鄰近區域范圍和設施的變化及時更新。
機場指揮中心、各參與機場應急救援單位和部門應當張掛方格網圖。機場內所有參加應急救援的救援車輛中應當配備方格網圖。方格網圖可以是衛星影像圖或者示意圖,方格網圖應當清晰顯示所標注的內容。
第五章 應急救援的設施設備及人員
第二十五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建設或指定一個特定的隔離機位,供受到劫持或爆炸物威脅的航空器停放,其位置應能使其距其他航空器集中停放區、建筑物或者公共場所至少100米,并盡可能避開地下管網等重要設施。
第二十六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民用航空運輸機場飛行區消防設施》的要求配備機場飛行區消防設施,并應保證其在機場運行期間始終處于適用狀態。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民用航空運輸機場消防站消防裝備配備》的要求配備機場各類消防車、指揮車、破拆車等消防裝備的配備,并應保證其在機場運行期間始終處于適用狀態。
第二十七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民用運輸機場應急救護設施配備》的要求配備機場醫療急救設備、醫療器材及藥品、醫療救護人員,并確保機場醫療急救設備、醫療器材及藥品在機場運行期間始終處于適用狀態和使用有效期內。
第二十八條 機場指揮中心及機場內各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應當安裝帶有時鐘和錄音功能的值班電話,視情設置報警裝置,并在機場運行期間隨時保持有人值守。值班電話線路應當至少保持一主一備的雙線冗余。所有應急通話內容應當錄音,應急通話記錄至少應當保存2年。
第二十九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設立用于應急救援的無線電專用頻道,突發事件發生時,機場塔臺和參與救援的單位應當使用專用頻道與指揮中心保持不間斷聯系。公安、消防、醫療救護等重要部門應當盡可能為其救援人員配備耳麥。
為能在第一時間了解航空器在空中發生的緊急情況,指揮中心宜設置陸空對話的單向監聽設備,并在機場運行期間保持守聽,但不得向該系統輸入任何信號。在航空器突發事件發生時,指揮中心確需進一步向機組了解情況時,應當通過空中交通管理部門與機組聯系。
第三十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制作參加應急救援人員的識別標志,識別標志應當明顯醒目且易于佩戴,并能體現救援的單位和指揮人員。參加應急救援的人員均應佩戴這些標志。識別標志在夜間應具有反光功能,具體樣式應當為:
救援總指揮為橙色頭盔,橙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總指揮”字樣;
消防指揮官為紅色頭盔,紅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消防指揮官”字樣;
醫療指揮官為白色頭盔,白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醫療指揮官”字樣;
公安指揮官為藍色頭盔,藍色警服,警服外穿前后印有“公安指揮官”字樣的背心。
參加救援的各單位救援人員的標識顏色應與本單位指揮人員相協調。
本條所指外衣可以是背心或者制服。
第三十一條 在鄰近地區有海面和其他大面積水域的機場,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機場所使用的最大機型滿載時的旅客及機組人員數量,配置救援船只或者氣筏和其他水上救生設備,也可以采取與有上述救援設備的單位以協議支援的方式來保障,但機場應當配備滿足在救援初期供機場救援人員使用需要的船只或者氣筏和其他水上救生的基本設備。
當突發事件發生在機場及其鄰近地區的海面或大面積水域時,還應向當地國家海上搜救機構報告。
第三十二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根據機場航空器年起降架次,配置與機場所使用航空器最大機型相匹配的殘損航空器搬移設備,并在機場運行期間保證其完好適用。
年起降架次在15萬(含)以上的機場,應當配置搬移殘損航空器的專用拖車、頂升氣囊、活動道面、牽引掛具以及必要的枕木、鋼板、繩索等器材。年起降架次在15萬以下,10萬(含)以上的機場,應當配置頂升氣囊、活動道面、牽引掛具以及必要的枕木、鋼板、繩索等器材。年起降架次在10萬以下的機場,應當配置活動道面以及必要的枕木、掛件、繩索等器材。
活動道面配置應當滿足航空器每一輪跡下的鋪設長度不小于30米;航空器牽引掛具的配置應當滿足能牽引在機場使用的各類型航空器;對于在發生突發事件起2小時之內機場管理機構可能取得專用拖車和頂升氣囊的,機場管理機構可不配備專用拖車和頂升氣囊,但應當有明確的救援支援協議。
第三十三條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配備用于機場應急救援現場指揮的車輛,該車應當配有無線通訊、傳真、攝像、視頻傳輸、電腦、照明等設備,并配有應急救援的相關資料庫及主要材料的紙質文件。
第三十四條 在機場運行期間,各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在保障正常運行的同時,應按照相關標準要求保持有足夠的應對突發事件的救援人員。
參加應急救援各單位的值班領導、部門領導及員工應當熟知本單位、本部門及本崗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職責和預案。
第三十五條 參加應急救援的各單位應當每年至少對按照機場應急救援預案承擔救援工作職責的相關崗位的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培訓,對于專職應急救援管理人員、指揮人員、消防戰斗員、醫療救護人員應當進行經常性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應急救援基礎理論、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崗位職責、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醫療急救常識、消防知識、旅客疏散引導及其他相關技能。
在機場航站樓工作的所有人員應當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消防器材使用、人員疏散引導、熟悉建筑物布局等的培訓。
第六章 應急救援的處置和基本要求
第三十六條 發生突發事件時,第一時間得知事件情況的單位,應當根據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報告程序,立即將突發事件情況報告指揮中心。
發生突發事件后,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將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報告地方人民政府和民用航空管理部門。
民用航空管理部門在收到機場發生突發事件報告后應當立即按照事件的類型、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本部門應急救援預案逐級向上級機關報告,直至民航局突發事件應對部門。同時,應當迅速采取積極措施,協調和幫助機場管理機構處置突發事件。
第三十七條 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總指揮或者其授權的人應當及時準確地發布相關信息。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有利于救援工作的開展。其他參與應急救援的單位可以發布有關本單位工作情況的信息,但不得發布對應急救援工作可能產生妨礙的信息。
第三十八條 發生突發事件時,指揮中心應當按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程序,迅速將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通知有關單位,通知內容應當簡單、明了。
第三十九條 發生突發事件后,機場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應當在總指揮的統一指揮下,由消防、公安、醫療和其他駐場單位分別在本單位職責范圍內行使分指揮權,特殊情況下,總指揮可以授權支援單位行使分指揮權。
實施突發事件救援時,機場應急救援總指揮或者其授權人應當服從地方人民政府領導及其突發事件應對部門的指揮,并根據地方人民政府領導及其突發事件應對部門的要求和命令,分時段、分區域向其移交指揮權。
發生本規則第八條所指明的應急救援等級為緊急出動的突發事件時,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在最短的時間內組成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由機場應急救援總指揮或者其授權的人擔任現場指揮員,在總指揮的總體救援行動意圖下,統一指揮突發事件現場的各救援單位的救援行動。
有火情的突發事件發生后,總指揮可以授權消防指揮員擔任應急救援現場指揮員。
第四十條 突發事件發生后及在實施應急救援時,如需機場外的支援單位參加救援工作,應當由機場內相應的救援單位提出需求和方案,經總指揮批準后通知支援單位前來支援,緊急情況下,也可先通知支援單位到達集結地點,再向總指揮報告,經總指揮同意后參加救援工作。
第四十一條 涉及在空中的航空器突發事件需要緊急著陸時,空中交通管理部門按照相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協助該航空器著陸。
第四十二條 當發生本規則第八條所指明的應急救援響應等級為集結待命的突發事件時,各救援單位的人員及車輛設備應迅速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到達指定的集結地點集中待命,并立即向指揮中心報告,未經批準,不得離開集結位置,隨時準備投入救援行動。
第四十三條 突發事件發生時,機場內行駛的車輛和行人應當避讓參加救援的車輛,應急救援車輛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可不受機場內車輛時速的限制。在服從現場交通民警的指揮下,救援車輛可以駛離規定的車道。
參加應急救援的車輛和人員需要進入運行中的跑道、滑行道及儀表著陸系統敏感區時,應當通過指揮中心征得空中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后方可進入。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制定特殊程序,以保證外援救援車輛和人員順利、及時到達事故地點。
第四十四條 應急救援時,當需要在跑道上噴灑泡沫滅火劑時,不得因此降低機場應保持的消防救援等級的最低水平。
第四十五條 應急救援時,應當在交通方便的事發地點上風安全位置及時劃定傷亡人員救治區和停放區,并用明顯的標志予以標識。上述區域在夜間應當有充足的照明。
第四十六條 當航空器受到劫持或爆炸物威脅時,機場塔臺管制人員應當積極配合指揮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將該航空器引導到隔離機位。
第四十七條 在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時,參與救援的人員應當盡可能保護突發事件現場。
在航空器事故應急救援中,應當在事故調查組進入現場前,盡可能避免移動任何航空器殘骸、散落物和罹難者遺體。如確需移動航空器殘骸、散落物、罹難者遺體時,在移動前,應當進行照相、錄像,有條件時應當繪制草圖,以標明其移動前的狀態和位置。同時,如有可能,在被移動的物體和遺體上粘貼標簽,并在原位置上固定一根帶有相應標簽的標樁。所有發出的標簽的記錄應當妥善保存。
發生事故航空器駕駛艙內的任何儀表和操作部件,在被移動前,必須照相或者錄像,有條件時應當繪圖并做詳細記錄。
第四十八條 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時,為保證救援工作的正常進行,機場公安機關應當在事故現場及時設立警戒線,任何非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需經總指揮或者其授權人批準。
第四十九條 應急救援現場的滅火和人員救護工作結束后,殘損航空器影響機場的正常安全運行的,機場管理機構應當配合當事航空器營運人或者其代理人,迅速將殘損航空器搬離。
殘損航空器的搬移責任應當由當事航空器營運人或者其代理人承擔,具體搬移工作應當按照該航空器營運人或者其代理人與機場管理機構協商實施。
殘損航空器搬移應當取得事故調查組負責人同意。
第五十條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機場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或者其授權單位或者部門應當及時召集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單位對該次應急救援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講評,對暴露出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中不合理的部分及缺陷進行研究分析和修改完善,在該次應急救援工作結束60天內,將修改后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按照《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規定》的要求報批后,印發實施。
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在每次應對本規則第八條(三)中規定的緊急出動等級的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的30天內,將該次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送所在地民航地區管理局。
第五十一條 在事故調查機構進行事故調查時,機場管理機構及參與應急救援的各單位應當配合事故調查機構的調查,如實向事故調查組介紹事故現場的情況。
第七章 應急救援的日常管理和演練
第五十二條 機場管理機構及其他駐場單位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以檢驗其突發事件發生時的馳救時間、信息傳遞、通信系統、應急救援處置、協調配合和決策指揮、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等,機場管理機構及參加應急救援的駐場單位均應當將應急救援演練列入年度工作計劃。
駐機場的航空器營運人、空中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他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應當配合機場管理機構,做好應急救援演練工作。
第五十三條 應急救援演練分為綜合演練、單項演練和桌面演練三種類型。
綜合演練是由機場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或者其授權單位組織,機場管理機構及其各駐機場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及協議支援單位參加,針對模擬的某一類型突發事件或幾種類型突發事件的組合而進行的綜合實戰演練。
單項演練是由機場管理機構或參加應急救援的相關單位組織,參加應急救援的一個或幾個單位參加,按照本單位所承擔的應急救援責任,針對某一模擬的緊急情況進行的單項實戰演練。
桌面演練也稱指揮所推演,是由機場管理機構或參加應急救援的相關單位組織,各救援單位參加,針對模擬的某一類型突發事件或幾種類型突發事件的組合以語言表達方式進行的綜合非實戰演練。
第五十四條 機場應急救援綜合演練應當至少每三年舉行一次,未舉行綜合演練的年度應當至少舉行一次桌面演練,機場各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每年至少應當舉行一次單項演練。
第五十五條 舉行綜合演練時,可以邀請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民航地區管理局、航空器營運人及其他有關駐場單位人員以觀察員身份參加,并參加演練后的總結講評會。
第五十六條 在舉行機場應急救援演練前,機場管理機構或者組織單項演練的相關單位應當組織編制應急救援演練計劃,應急救援演練計劃應當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發展的進程進行編制,應急救援演練計劃可以是一種或幾種突發事件的綜合。演練計劃主要包括:
(一)演練所模擬的突發事件類型、演練地點及日期;
(二)參加演練的單位;
(三)演練的程序;
(四)演練場地的布置及模擬的緊急情況;
(五)規定的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集結地點及行走路線;
(六)演練結束和演練中止的通知方式。
應急救援演練計劃制定完畢并經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同意后,應當在演練實施兩周前報送民航地區管理局。
第五十七條 機場管理機構在舉行應急救援演練時,原則上應當采取措施保持機場應急救援的正常保障能力,盡可能地避免影響機場的正常運行。如果由于應急救援演練致使本機場的正常保障能力在演練期間不能滿足相應標準要求的,應當就這一情況通知空中交通管理部門發布航行通告,并在演練后,盡快恢復應急救援的正常保障能力。
舉行綜合演練時,機場管理機構應當視情事先通報相關部門。
第五十八條 演練工作應當堅持指揮與督導分開的原則。演練時,應當在演練指揮機構之外另設演練督導組。
第五十九條 演練督導組應當由民航地區管理局在收到演練計劃后召集。綜合演練督導組應當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門、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機場管理機構、相關航空器營運人、空中交通管理單位人員及特邀專家組成。
演練督導組應當在演練實施前研究并熟悉參演機場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本次應急救援演練計劃,全程跟蹤演練進程,并在演練中提出各種實際救援中可能出現的復雜或者意外情況交指揮中心應對。
對于演練督導組提出的情況,指揮中心及相關救援單位應當做出響應。
演練督導組的具體工作程序和行為規范由民航局另行制定。
第六十條 演練督導組應當對機場應急救援演練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演練督導組應當根據演練形式和規模派出足夠的督導人員,進入演練現場,對演練涉及的各個方面實施全程監督檢查。
第六十一條 應急救援演練結束后,演練組織者應召集各參演單位負責人進行總結講評。總結講評活動中,演練督導組應當就演練的總體評價、演練的組織、演練計劃、演練人員和設備等方面提出綜合評價意見。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二條 機場管理機構未按照本規則的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本規則第十二條要求設立指揮中心的;
(二)未按照本規則二十五條的要求設立隔離機位的;
(三)未按照本規則第五十條或者第六十一條的要求,在應急救援或者應急救援綜合演練工作后及時進行總結講評的。
第六十三條 機場管理機構或其他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本規則第二十四條的要求張掛和及時更新應急救援方格網圖的;
(二)未按照本規則第三十條要求制作足夠的救援人員識別標志的;
(三)違反本規則第三十七條規定發布妨礙應急救援工作信息的。
第六十四條 機場管理機構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由民航地區管理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本規則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的要求,配備相應的設備和器材,并保持其適用狀態的;
(二)未按照本規則第七章的要求組織應急救援演練的。
第六十五條 機場管理機構或其他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本規則第三十四條的要求,在機場運行期間保持相關標準要求的應對突發事件的救援人員,導致機場應急救援未能及時實施的;
(二)違反本規則第三十四條的要求,參加應急救援各單位的值班領導、部門領導及員工不了解本單位、本部門及本崗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職責和預案的;
(三)未按照本規則第三十五條的要求對參加應急救援的人員進行培訓的。
第六十六條 機場管理機構或者其他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門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違反本規則第三十六條,發現緊急情況不按規定程序報告的;
(二)違反本規則第三十八條,接到緊急情況報告,不按規定程序通知到有關單位的;
(三)違反本規則第四十四條規定在跑道上噴灑泡沫滅火劑從而降低機場應保持的消防救援等級的最低水平的;
(四)未按照本規則第四十五條規定,及時劃定傷亡人員救治區和停放區的;
(五)違反本規則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殘損航空器搬移工作中有關各方互相推諉,嚴重影響機場開放正常運行的;
(六)違反本規則第五十七條,在舉行應急救援演練時未保持機場正常運行時應有的應急救援保障能力的。
第九章 附則
第六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與本規則有不同規定的,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
第六十八條 在民航局制定通用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管理規則之前,通用機場可以結合本機場的具體情況參照本規則制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報所在地民航地區管理局批準。
第六十九條 在本規則規定區域外發生的突發事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規定》執行。
第七十條 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擾和機場設施受爆炸物威脅所涉及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國家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第七十一條 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有償服務,應當采用先救援后結算的辦法。具體收費標準和收費計算方法由有關各方本著公平合理、等價有償的原則協商確定。
第七十二條 本規則自20xx年9月9日起施行。20xx年4月3日發布的《民用運輸機場應急救援規則》(民航總局令第90號)同時廢止。
[8] 機場應急指揮預案
隨著現代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們的生活方式越來越依賴于航空出行。無論是出差、旅游還是探親,機場已經成為我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隨著航班數量和乘客數量的增加,機場滯留的情況也隨之增加。機場滯留會給乘客和機場管理帶來很多困擾,因此,機場滯留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執行顯得尤為重要。
機場滯留應急預案是機場管理方針和乘客應急行動的指導文件,其目的是保證乘客在滯留期間的安全、便利和舒適。機場滯留應急預案的具體措施和流程應根據各個機場的特點和需求進行制定。下面將從四個方面詳細介紹機場滯留應急預案的具體內容。
首先,機場應該設立專門的應急指揮中心。該指揮中心由各個相關部門的代表組成,包括機場管理部門、航空公司、安保部門、航班運營部門等。指揮中心應該24小時開放,通過聯絡臺和應急信息發布系統,實時掌握每個航班的動態和滯留乘客的情況。指揮中心應該能夠提供乘客查詢信息、食宿安排和后續航班安排等服務,并協調各個部門的工作。此外,指揮中心還應與其他機場和航空公司建立聯系,以便在緊急情況發生時進行聯合救援。
其次,機場應該提供充足的服務設施。機場滯留的乘客可能會需要食物、住宿、醫療和交通等基本服務。因此,機場應該設立臨時餐飲區、休息區和醫療急救站,并增加交通工具數量,以滿足乘客的需求。此外,機場還應提供免費的手機充電設施和無線網絡服務,以方便乘客與外界聯系和獲取最新信息。
第三,機場應制定詳細的滯留航班恢復計劃。滯留乘客最關心的就是航班何時恢復,并能否按時到達目的地。因此,機場應及時與航空公司合作,制定恢復航班的優先順序和安排。滯留航班應該根據情況分為緊急航班和普通航班,并盡快確定首次起飛時間。為了保證航班的及時恢復,機場應制定相應的保障措施,包括加班人員和設備、航材儲備和加油保障等。
最后,機場應加強乘客溝通和心理疏導工作。在滯留期間,乘客可能感到焦慮、無助和不安。因此,機場應聘請專業心理咨詢人員,開設心理疏導區,并通過航班廣播、電子顯示屏和互聯網等渠道提供乘客滯留信息、安全知識和心理撫慰。此外,機場還應設立客戶服務中心,接受乘客的投訴和建議,并及時回應。
總之,機場滯留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執行是保障乘客權益和提高機場服務質量的關鍵環節。機場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預案,并與相關部門進行合作。通過設立應急指揮中心、提供充足的服務設施、制定滯留航班恢復計劃和加強乘客溝通和心理疏導等措施,機場管理方能應對各種突發情況,確保乘客在機場滯留期間得到妥善照顧。同時,機場滯留應急預案的落實也將為提升機場形象和信譽打下良好基礎。
[9] 機場應急指揮預案
一、目的
建立應急狀況的識別和響應機制,確定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做出有效響應,防止和消除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隱患。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廠生產活動中發生火災、汛情、停水、停電、停汽和超范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故意投毒等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和響應。
三、職責
(一)辦公室負責協調發生緊急情況的應急準備和響應方案的實施;負責發生緊急情況時人員、車輛的調配,撥打119、110、120求助電話等協助工作。負責每年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二)質檢部負責對在火災、汛情、停水、停電、鍋爐故障停汽等事故中受到影響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進行檢驗;負責對發生超范圍超量使用添加劑、故意投毒等相關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進行檢驗。
(三)生產部負責發生緊急情況時生產計劃調整及原料、半成品、成品應急處置工作,統一指揮未明確規定應急措施的不可預知的突發事件。
(四)設備部負責發生火災、汛情、停水、停電、停汽等情況中設備設施的應急準備、響應及其預防和處置工作,負責全廠消防設施配備工作。
四、內容
(一)火災應急準備及響應。
1.應急準備:辦公室負責每年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每年11月9日組織員工開展滅火和疏散演練;按消防安全法規要求配置滅火設備。
2.當發生火情時,當班領導立即指揮現場人員就近取滅火器對著火點進行控制,防止火勢快速蔓延?;馂某跗痣A段的撲救要做到及時、快速。同時派人通知車間、樓層內其他人員就近向外疏散,盡快撤離,避免造成人員傷亡。
3.在展開自救的同時,當班領導派人報告辦公室,通知配電室斷電,同時派人準備相關醫務用品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并根據傷勢情況,及時撥打120醫療救護電話。
4.辦公室接報后立即調動并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撲救,用水槍壓制火勢,組織人員將燃燒區域周圍易燃易爆物品及時移到安全地點隔離火源,防止爆炸和火情擴大。在保障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將燃燒區域的貴重財物移走,以減少損失。
5.當火勢較大不能及時撲滅時,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并派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并組織力量防止火勢的蔓延。
6.發生事故的部門或車間負責對失火的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進行隔離、標識,由質檢部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防汛應急準備及響應。
1.應急準備:每年雨季來臨前,設備部負責組織清理下水道,確保排水暢通,檢查車間、庫房、辦公室及其他建筑屋頂并補漏。
2.當發生汛情時,當班領導立即指揮現場人員搶救物資,堵漏點,對漏水點進行控制,防止汛情擴大,同時派人通知辦公室。
3.辦公室負責通知有關部門做好應急和醫務準備并及時趕往現場參加防汛搶救工作。
4.防汛現場出現大面積積水及電路故障時,設備部負責組織人員及時排水并排除供電故障。防汛搶救過程中對受傷人員要及時進行救護,并根據傷勢情況,撥打120醫療救護電話。
(三)停電、停水、停汽應急準備及響應。
1.應急準備:設備部負責定期檢查電房、供水房及鍋爐設備,確保設備運行正常,平時加強與供電、供水部門的聯系,提前掌握停電、停水信息。
2.設備部接到供電局、自來水公司的停電、停水通知后及時做好應急工作并通知生產部做好調整生產計劃和安排工作。
3.當發生臨時停電、停水、鍋爐故障停汽事故時,設備部及時組織人員排查事故原因,準確判斷,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防止事故波及面擴大,減少財產損失。
4.生產車間組織人員將領用的原輔料擺放整齊進行標識,對已拆封的原輔料進行封口后標識。對已溶解的原輔料將溶液加蓋或密封保存以防污染。
5.生產部對停電、停水、鍋爐故障停汽事故引起的質量問題及時上報質檢部,并對事故期間的半成品、成品進行隔離、標識。由質檢部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或進入下道工序。
(四)超范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應急準備及響應。
1.應急準備:質檢部加強食品添加劑使用培訓,讓相關人員清楚食品添加劑使用范圍及使用量,食品添加劑使用實施“五?!惫芾怼?/p>
2.當發生超范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時,當班品控員立即指揮現場生產人員停止作業,防止事態擴大,同時報告質檢部及生產部。
3.質檢部、生產部接到報告以后立即趕往現場進行處理,對于已經發生超范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物料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如下處理:
1)已經超范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原料或半成品,對物料進行二次調配修正使之符合質量標準要求后方可用于生產,對于不能簡單的經過二次調配用于生產的物料報主管副廠長批準后進行報廢處理;
2)已經超范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成品,追溯所有批次并對產品進行隔離,報主管副廠長批準后進行報廢處理;
(五)故意投毒應急準備及響應。
1.應急準備:辦公室加強對進入廠區外來人員的管理,做好登記,禁止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廠區。辦公室負責加強對員工職業道德教育培訓,提高員工食品安全意識,及時解決勞資糾紛。設備部負責加強生產關鍵崗位監控設備的配備。
2.當發現投毒事件時,當班品控員立即指揮現場生產人員停止作業,防止事態擴大,同時報告廠長、質檢部及生產部,情況嚴重的應報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公安部門。
3.質檢部、生產部接到報告以后立即趕往現場進行處理,確定投毒產品范圍,對于投毒事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評估做如下處理:
1)對已受投毒污染的原料及半成品報廠長批準后進行封存、隔離、標識,待調查后處理。
2)已經生產的產品,追溯所有批次產品并報廠長批準后對所有產品進行封存、隔離、標識,待調查后處理。
3)如果產品已經流入市場,立即按照《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管理制度》執行,并報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10] 機場應急指揮預案
目前,酒葡萄銷售暑期已到,為了做好酒葡萄的銷售工作,保障農民安全順利的將酒葡萄銷售出去,結合我鎮實際,制訂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保護農民合法權益,解決農產品銷售問題為指導,堅持“倡銷第一,安全至上,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快速、高效的酒葡萄銷售期間應急體系,確保酒葡萄順利銷售完畢,為農民增收創造良好環境。
二、主要地點
各有酒葡萄行政村、各代收點、各酒葡萄榨汁站。
三、組織領導
酒葡萄銷售應急工作實行黨委領導,統一組織,部門分工負責的機制。
領導小組組長:-
副組長:
下設個組:
(1)應急小組
組長:
成員:派出所、司法所、林業站、值班人員。
(2)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財政所、派出所、辦公室相關人員。
(3)信息通訊組
組長:
成員:辦公室相關人員。
(4)善后處理組
組長:
成員:派出所、司法所有關人員。
四、職責分工
1、領導小組:負責擬定應急方案和處置對策,協調、督導各組工作。分為兩個班,每天24小時輪流值班。
2、應急小組:每天24小時值班,在組長的統一指揮下,按照預案和分工,做好應急工作。負責疏散人員,快速拿出應急措施,負責現場協調,現場警戒,維護秩序,各村也要組織精干人員成立應急隊伍。。
3、后勤保障組:負責車輛調用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每天必須保證有一輛機動車和一輛警車。
4、善后組:負責事發后接待,處理善后事宜。
5、信息通訊組:負責值班電話7034230
其他部門人員:現場待命,聽候臨時調遣。
五、工作要求:
1、鎮領導小組成員、派出所干警每天到酒葡萄產區進行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各村要充分認識酒葡萄銷售期間應急工作的重要性,結合本村特點,制定相關方案,加強宣傳教育,提高處理應急情況的意識。一旦發生酒葡萄銷售期間欺行霸市、強買強賣行為的,村一級要積極協調處置,解決的過程中,在向“110”報警的同時,必須立即報告鎮政府(舉報電話:7034230)。
3、報告與報告內容。情況報告:發生情況,要求各村主要干部必須用最快捷的方式向鎮信息通訊組報告,信息通訊組接到報告后,應迅速報告酒葡萄銷售領導組長。報告內容:發生情況的村、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等有關事宜。
4、接到通知后,應急小組成員要迅速到達應急位置,并履行職責,控制事態的發展,疏散人群,做好調解和解決工作。其它小組要積極配合,處置事故。
[11] 機場應急指揮預案
為了保障全校師生員工下雨天學生上學、放學的學習和工作平平安安,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和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出專項應急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為確保安全事故發生后,能夠及時有效的處理,學校成立專門的領導小組。
組 長:徐其興
副組長:李朝東 封彥 蘭友碧 王芳
鐘曉玲 劉必春 余麗霞 范先文
王地才 趙宏偉
成 員:
六個年級組長及36個班主任
現場責任人:當天行政值周及值周教師
二、下雨天組織學生上學、放學具體操作和相關人員職責
上 學
1、家長只能送孩子到校園口,學生自己打雨傘入校園的,請注意雨傘的收放,不要用雨傘傷害他人。嚴禁家長隨孩子進入教學樓,上學、放學高峰期嚴禁車輛入校園,校門口十路口實行交通管制,以免造成校門擁堵。
2 、學校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師到校門口值班。
放 學
下小雨或雨已停、學生已有雨具
1、各班嚴格執行錯時放學,學生到操場邊集合,班主任組織路隊放學,有序將學生送出校門。
2、家長只能在校門外接孩子,嚴禁入校門接孩子。
3、學校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師到校門口值班。
下大雨
1、各班嚴格執行錯時放學:
一、二年級學生提前15分鐘在走廊上集合或教室內集合,班主任組織路隊放學,有序將學生送出一樓樓梯口。
三、四年級學生提前5分鐘在走廊上集合或教室內集合,班主任組織路隊放學,有序將學生送出一樓樓梯口。
五、六年級學生延后5分鐘在走廊上集合或教室內集合,班主任組織路隊放學,有序將學生送出一樓樓梯口。
2、家長只能在樓梯外外接孩子,嚴禁入教學樓接孩子。
3、學校值周教師按樓道安全值班的樓道順序到教學樓一樓樓梯口值班,行政值周現場指揮。
4、班主任必須隨班,按日常學生疏散樓道下樓,確保本班學生下樓不擁擠,不堵塞,注意安全。
5、年級組長:要安排本辦公室的科任教師到樓道轉彎處值班,防止擁擠和踩踏。
各守護點、班主任職責:
1、校門口指揮責任人:劉必春及學校保安人員,交警大隊警察。
負責現場指揮,按要求指導家長接送孩子。
2、 路隊守護:
食堂門口:蘭友碧,負責按時到場指揮,按要求指導家長和孩子遵守路隊紀律。
藝術樓門口:范先文 王地才
負責按時到場指揮,按要求指導家長和孩子遵守路隊紀律。
教學樓前:李朝東 余麗霞
負責按時到場指揮,按要求指導家長和孩子遵守路隊紀律。
教學樓內:封彥 王芳 鐘曉玲 趙宏偉
按時到場指揮,分樓層指導各班有序下樓。
5、班主任按時到場指揮學生集合、放學,確保秩序正常,確保學生安全。
特別指令:凡下雨天、大霧天請各守護點,值周教師和班主任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提前到崗,認真組織,嚴格執行誰出問題誰負責的`原則,將責任問責制落到實處。
三、事故應急預案
1、處置學生上學、放學安全事故由“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并臨時組織教師組成應急小分隊。
2、報告程序。
(1)各守護點根據現場情況,盡力組織并疏散人員,立即用電話或傳話方式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報告內容為“某處學生擁堵造成學生踩踏,請派人救援”。
(2)接到報告的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迅速組織應急小分隊趕赴現場,要求第一時間趕到。并處理現場事故。
(3)向徐其興校長報告。
3、組織實施。
(1)各守護點負責人發現事故,頭腦敏銳,迅速組織,控制局面。
(2)當應急小分隊趕赴現場時,加強力量組織將局面控制住。
(3)立即拔打120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四、注意事項
1、各位教師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采取措施。
2、處理花園小學
xx年12月20日
[12] 機場應急指揮預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某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區、街等上級有關部門對防汛工作的具體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為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使汛期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編制公司防汛搶險應急預案”。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了搞好防汛搶險工作,確保本公司安全度汛,預案編制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搶結合”的方針,本著“團結協作和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以科學的態度認真分析實際情況,立足防大汛應對突發性災害天氣,切實做好防汛排澇的各項準備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雨季漏雨、倒灌、淹泡等現象,避免和減少經濟損失,保障汛期生產經營的正常進行,編制操作性較強的防汛預案,確保公司及職工生命財產安全。
二、 防汛工作指揮系統
防汛工作嚴格執行行政首長領導下的分級負責制,層層夯實責任,防汛期間各車間部門一把手親自掛帥,同時為使防汛的各項指揮工作的有序進行,公司成立防汛工作指揮部。成員如下:
總 指 揮:集團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副總指揮: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
成 員: 公司各分管領導、本部各部門負責人。
聯 絡 員:xxx
值班電話:
公司辦公室:
綜 合 部:
夜間值班:
值 班 室:
三、組建搶險應急分隊
在汛期,為預防災害事故對生產經營造成影響,我們按照某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區、街防汛指揮部的要求,組建保安隊和消防隊為主的應急搶險分隊,應急搶險分隊服從公司防汛工作指揮部領導,在汛情緊急情況下隨時進入防汛搶險戰斗負責處置緊急情況。
四、 建抗洪搶險隊伍
1、為了做好防大汛、排大澇的各項準備工作,我們根據上級防汛指揮部的要求,組建以民兵和青壯年職工為主體的二百人搶險隊伍,出現特大汛情將服從區防汛指揮部統一調動,做好上堤抗洪搶險的準備。
2、在防汛期間,為搞好公司內部搶險排澇工作,由公司職工組成100人的搶險隊伍,一切搶險工作由公司防汛指揮部統一調動。
五、 做好防大汛及防雨漏和防倒灌的準備
為安全渡汛,保證企業財產不受損失,在預報大雨及暴雨來臨時,各車間、部門應加強防汛力量,保證在崗人員不得少于2人。同時,為確保公司所屬企業各生產車間的廠房、庫房及重點要害部位的汛期安全,尤其是杜絕各種細菌通過地下排水對食品的感染,車間、部門相應做好汛前防漏雨和對廠區內地下排水管道檢查,各庫房部位做好防倒灌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找主管部門解決,對地勢低洼部位應采取防倒灌的措施,并切實保證安全渡汛,做到中、小雨不漏,大雨不倒灌,確保生產經營正常進行。
六、 做好防汛物資的準備
為搞好今年的防汛搶險、排澇等項工作,做到有備無患,各有關部門做好防汛設施、防汛工具、排水管道、防汛用土、防汛閘板、防水膠堵、通訊線路、值班車輛等各類物資的管理、維修、保養等項工作,使之處于良好戰備狀態。目前,我公司備有防汛工具:鐵锨50把、扁擔50條、排水泵3臺、籮筐18個。
[13] 機場應急指揮預案
1.機場當日值班領導
①接報后迅速進入現場指揮中心實施指揮,發出啟動或終止本預案的命令。
②親自前往或指派現場指揮中心人員現場協調各部門的行動,組織人員采取相應措施。
③對現場情況及時做出果斷決策,視情進一步指令有關部門行動。
④報告機場公司主要領導。
⑤評估污染情況,采取必要措施,并提出消除建議。
2.現場指揮中心
①通知消防救援、公安警戒、醫療救護到現場戒備和待援。
②報告機場當日值班領導,進行處置現場的聯絡協調。
③將情況向塔臺通報,視情暫停使用該區域。
④視情向有關部門建議或指示疏散航空器上的旅客。
⑤視情通知有關部門轉移現場或附近的航空器和地面設備。
⑥根據場務部門請求,經機場當日值班領導同意,調動有關部門的人員支援溢油清理現場。
⑦制作詳細地應急指揮現場工作記錄。
3.機場公安分局消防大隊
①接報后,迅速派出消防車到達現場戒備,指揮車輛、人員繞行,在距溢油地點至少50米范圍設立警戒線,嚴禁出現明火。
②根據現場情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行使獨立消防指揮權,如有必要,使用泡沫覆蓋溢油現場。
③監護加油車和其它車輛駛離現場。
④在機場建設管理處(場務)組織下進行現場溢油清理工作,并提出處理意見。
⑤當恢復正常后,報告現場指揮中心。
4.機場建設管理處(場務)
①接報后,通知有關部門到達現場協助清理。緊急調運阻擋溢油物資,確保隨時處于待命狀態。
②及時向塔臺和現場指揮中心通報現場情況。
③盡快采取有效措施,組織中國航油威海供應站、消防大隊等部門利用吸油氈、泥沙、沙包、木屑、消防鍬、消防瓶等物資、工具處理泄露的油品或沖洗油跡,防止溢出的油料進入土壤、下水道和排污管。
④事故處置結束后,經機場當日值班領導同意,消防大隊在現場警戒的前提下,組織開展清理現場。
⑤監督各單位在清理溢油現場的行為,驗收清理現場,使其符合適航要求。
5.安檢站
①接報后,增派人員做好航空器的監護工作,協助機場公安做好航空器周邊警戒工作,防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靠近。
②經停機坪溢油應急處置小組同意,開放并值守2號道口,保持應急通道安全、暢通。
6.機務保障處
①接報后,立即趕赴現場協助航空運輸企業對航空器進行技術檢查,協助機組關閉相關裝置。
②做好特種車輛和設備的征調任務,確保隨時處于待命狀態。
③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現場清理。
④隨時向現場指揮中心和塔臺通報處置情況。
7.中國航油威海供應站
①立即停止加油,車輛熄火。
②溢油時,立即報告機場現場指揮中心。
③通知機組人員。
④要求其他在溢油區域內無關人員迅速撤離現場,要求停止運轉溢油區域內的地面動力裝置、空調裝置和飛機輔助動力裝置(APU)及其他車輛和設備。
⑤盡可能拆卸所有膠管。
⑥在安全有保證前提,或在消防隊的監督下將加油車轉移出溢油區域。
⑦盡快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溢出的油料進入土壤、下水道和排污管。
8.航務管理中心(塔臺)
①接到現場指揮中心通報的航空器溢油情況后,通過與機組和機場建設管理處(場務)聯系,按規定及時發布航空器情況通報,根據事故處理情況發布臨時關閉、開放或暫停使用事故區域的通告;
②隨時與現場指揮中心保持聯系。
9.候機樓管理處做好旅客安置工作。
10.貨運中心做好貨物、行李、郵件的處理工作。
[14] 機場應急指揮預案
"應急預案"是指針對各種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各種單位、社團、組織或個人事先制定,詳細描述應對措施和步驟,以應對突發事件的行動計劃和指南。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和進步,各種突發事件也時有發生,如災害、事故、恐怖襲擊等等,為了防止事故的擴散和減少損失,應急預案顯得尤為必要和重要。對于各個行業和領域來說,應急預案的制定是非常必要的,因為未雨綢繆,謀定而后動,出現突發情況可以做到應對有序,減少損失。下面,我們就以學校應急預案為例,具體探討應急預案的重要性和具體實施:
一、 學校應急預案的制定
為了保障學生的安全,每所學校都必須制定完備的應急預案,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第一時間做出響應,并有效地進行處置,減少事故的發生及人員傷亡。所以,學校的應急預案中既要考慮常規的災害救援和醫療急救,也要考慮突發事件、案件調查、網絡安全等問題。
教師和學生是學校應急預案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應該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定期進行演習,及時掌握應對突發事件的方法和能力。學校還應該配備一些必要的急救設備,如急救箱、滅火器等,以便第一時間采取緊急措施。
二、 應急預案的實施
學校應急預案的實施需要全面、專業和有序。接下來,我們就以火災情況為例,說明應急預案的實際實施方法:
1. 發現火災現場,第一時間報告負責人:火災往往在初發的時候便可以撲滅,所以在發現火災現場的時候要及時報告負責人,讓專業人員及時開展滅火工作。
2. 全力疏散人員,有序撤離現場:如果學校發生火災事故,需要將學生及其他人員迅速疏散出現場,并在現場指定一個安全區域,以防人員再次靠近現場。
3. 避免混亂,自救自護:在火災現場,有些人會出現極端的恐慌行為,所以需要有一個專業的團隊離開現場,安排自救和救援行動。
4. 現場徹底清理并重建:火災之后要進行現場徹底的清理和翻新,然后再重新啟動學校的工作,以保障學生和教師們的安全和健康。
總之,計劃才是行動的基礎,應急預案的制定可以讓我們在不出現任何失誤的情況下對突發情況做出有效的應對。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認真演練應急預案,是人性化、需要的重要舉措,也是為了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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