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項自查報告
發表時間:2025-12-13重大事項自查報告(精選14篇)。
〈1〉重大事項自查報告
根據河南分公司《開展20xx年度合規風險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中主要對業務管理方面所要求的內容進行了認真、細致的自查?,F報告如下:
一、業務管理
1、自我公司開業以來,公司內部以及各出單點所發生的業務都有詳細的記錄。
2、我部嚴格按照分公司下發的印章管理制度執行。
二、風險管控
1、車船稅按河南省車船稅實施辦法執行,隨單繳納車船稅,稅額繳納正確。未隨單繳納車船稅的保單,隨單留存完稅憑證復印件,完稅憑證號和系統錄入一致。
2、交強險退保根據《20xx版交強險實務規程》和行業行會下發的決議執行,未發生違規退保,退保資料真實、齊全。
3、車險出單按照行業協會歷屆下發的各項決議執行,不存在違規情況。
4、我部嚴格按照總、分公司下發的`驗車承保制度,對于脫保車輛,車價超過50萬,承保劃痕險、上年度未投保商業險,交強險和商業險未同時投保的新車,加保車損險及附加險、盜搶險的車輛進行的驗車承保。
5、非車險業務嚴格按照行業協會下發的非車險費率指引和報備費率執行,并進行了保前查勘的工作,按規定留存投保資料,超權限上報。
三、單證管理
1、我部嚴格按照總、分公司下發的單證管理制度,并根據我公司單證使用情況,重新制定業務單證管理制度。單證回銷建有電子版和紙制版兩種。定期根據單證回銷情況,進行催收。
2、我部不存在超期回銷單證。
3、我部不存在空白單證和已核銷單證遺失情況。
4、我部已建立交強險標志核銷臺賬,補辦標志登記臺賬。
5、已核銷單證資料齊并及時裝訂歸檔。
6、批單隨保單裝訂歸檔。
7、我部已制定承保檔案管理制度。
〈2〉重大事項自查報告
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工作,明確重大信息內部報告的職責和程序,加強內部管理,控制經營風險。根據《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擁有實際控制權的參股公司。部門分管領導、子公司總經理為重大事項報告的負責人,負責與公司的聯絡,各部門、子公司辦公室或類似機構為重大事項報告的責任部門,發生重大事項前,應先向公司投資管理部進行通報,并經公司同意后才能實施。
第三條 投資管理部部長為公司接收信息的聯絡人。部門分管領導、子公司總經理負有向公司投資管理部報告其所知悉的重大信息的義務。部門分管領導、子公司的總經理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在第一時間負責上報工作。
第四條 負有報告義務的有關人員應根據其任職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內部信息上報制度,以保證其能及時的了解和掌握有關信息。
第五條 相關負責人以及因工作關系了解到公司應披露的信息的人員,在該信息尚未公開披露之前,負有保密義務。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圍
第六條 信息報告義務人應向公司投資管理部報告的有關信息包括: (一) 發生或擬發生以下重大事項,包括: 1、購買或者出售資產;
2、對外投資(含委托理財、委托貸款等); 3、提供財務資助; 4、提供擔保; 5、租入或者租出資產;
1 6、簽訂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經營、受托經營等); 7、贈與或者受贈資產; 8、債權或者債務重組; 9、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 10、簽訂許可使用協議;
11、發生重大訴訟和仲裁(采取 12 個月累計計算);
12、重大購銷合同,合同金額占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主營業務收入的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1000 萬元;
13、擬變更募集資金使用范圍;
14、公司或者證券監管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交易行為。
上述“購買或出售的資產”不含購買原材料、燃料和動力,以及出售產品、商品等與日常經營相關的資產,但資產置換中涉及購買、出售此類資產的,仍包含在內。
(二)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與上市公司關聯人之間發生的轉移資源或者義務的事項,包括:
1、上述重大事項;
2、購買原材料、燃料、動力; 3、銷售產品、商品; 4、提供或者接受勞務; 5、委托或者受托銷售; 6、關聯雙方共同投資;
7、其他通過約定可能造成資源或者義務轉移的事項。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上市公司的關聯法人: 1、直接或間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由前項所述法人直接或間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3、上市公司的關聯自然人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或者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 4、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及其一致行動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為上市公司的關聯自然人:、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1)(2)、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3)、直接或間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4)、第1、2項所述人士的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視同為上市公司的關聯人: (1)、因與上市公司或者關聯人簽署協議或者作出安排,在協議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來十二個月內,具有上述關聯法人和關聯自然人規定情形之一的;
(2)、過去十二個月內,曾經具有上述關聯法人和關聯自然人規定情形之一的。
(三)出現下列使公司面臨重大風險的情形: 1、發生重大虧損或遭受重大損失;
2、發生重大債務、未清償到期重大債務或者重大債權到期未獲清償; 3、可能依法承擔重大違約責任或者大額賠償責任; 4、計提大額的資產減值準備;
5、公司決定解散或者因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被依法責令關閉;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采取強制措施,或者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
6、公司預計出現資不抵債(一般指凈資產為負值);
7、主要債務人出現資不抵債或者進入破產程序,公司對相應債權未提取足額壞帳準備;
8、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9、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10、出現影響股東權益的重大信息;
11、新公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3 (四)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變更子公司名稱、子公司章程、注冊資本、注冊地址、辦公地址和聯系電話等;
2、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發生重大變化; 3、變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4、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高級管理人員提出辭職或發生變動; 5、生產經營情況或者生產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包括產品價格、原材料采購價格和方式、營銷戰略或法律、法規、規章發生重大變化等);
6、發生重大災害、安全事故等事件,將對子公司造成損失的;
7、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子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8、獲得科研成果、重大獎勵及大額政府補貼等額外收益,或轉回大額資產減值準備或者發生可能對子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9、報告人認為有義務報告的其他情況。
(五)子公司召開有關重要會議文件、定期報表:
1、子公司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等重要文件,以及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事項;
2、子公司的季度和月度報告,包括營運報告、產銷量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向他人提供資金及對外擔保報表。
(六)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內部重大信息報告程序
第七條 部門分管領導、子公司的總經理為重大事項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子公司還應指定聯絡人,負責向公司投資管理部報告與報備。重大事項報告負責人對重大事項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第八條 部門分管領導、子公司總經理在知悉重大事項當日,以電話、傳真或郵件等方式向公司董事會報告有關情況,同時責成聯絡人填寫重大事項報告單,由子公司總經理簽字加蓋公章,并附相關依據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與該信
4 息相關的協議或合同、政府批文、法律、法規、法院判決及情況介紹等,報送投資管理部。
第九條 根據涉及金額和風險大小不同,投資管理部交由公司不同級別機構進行初審和出示意見,投資管理部將公司意見以書面文件形式下發給相應部門和子公司。
第十條 部門分管領導、子公司將重大事項信息形成重大事項報告單提交至公司后,如需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由公司董事會秘書協調和組織公司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信息對外披露事宜。
第四章 重大內部信息的報告責任
第十一條 責任人應嚴格履行本制度所列各項報告義務,任何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和事項,造成公司信息披露違規的,公司董事會將追究責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本制度第三條所述負有重大信息報告義務的人員,應認真、負責地傳遞本制度所要求的各類信息,對重大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負責。違反本制度的規定,未履行相關職責,視為違反崗位職責,由公司董事會秘書根據具體情況向董事會或公司內部相關部門提出追究其責任的處理建議。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本制度如與國家日后頒布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或經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觸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并立即對本制度進行修訂。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董事會負責和修訂。 第十五條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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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大事項自查報告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及時充分掌握金融業有關重大事項情況,切實履行人民銀行維護區域金融穩定職責,不斷提升人民銀行金融服務與管理工作水平,推動金融業持續平穩健康發展,根據《江西省金融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試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金融業重大事項,是指金融機構發生的機構變更重大事件、業務經營重大事件、金融突發事件、各類金融案件以及本制度規定的其他事件。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在設立的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等金融機構。
第四條金融業重大事項報告遵循及時性、真實性和屬地管理的原則。
及時性原則。金融機構發生重大事項,應當按本制度規定的時限和途徑及時報告。
真實性原則。金融機構報告的重大事項,應當按本制度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報告,并確保報告事項的真實準確。
屬地管理原則。內金融機構發生重大事項,應當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報告??h(市)金融機構發生重大事項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銀行縣(市)支行報告,并同時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報告。
第五條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設立金融服務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金融業重大事項報告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協調。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構成以及職責另行規定。
各金融機構應將重大事項報告工作具體落實到相關職能部門,并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具體人員名單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二章報告內容
第六條機構變更重大事項:(一)機構名稱或者地址變更;(二)機構性質變更;
(三)正、副董事長或者正、副行長(總經理)變更;(四)總股本5%(含)以上的重大股權變更;(五)總股本5%(含)以上的重大對外投資;(六)重大重組改制活動;(七)新設立或者撤并分支機構;
(八)可能對金融穩定和社會穩定造成較大影響的其他機構變更重大事項。
第七條業務經營重大事項:
(一)金融機構重大規章及政策措施變動情況;
(二)金融創新和開展新的高風險金融業務情況,主要指:
新開辦資金信貸產品、保函、交叉性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等創新業務;
(三)內企業上市輔導情況以及企業上市情況;(四)發生重大經營損失,包括經營損失人民幣100萬元(含)或者等值人民幣以上的、責任事故損失人民幣50萬元(含)或者等值人民幣以上的;
(五)因管理層重大工作失誤、失(瀆)職行為或者內控管理不嚴,新發生或者新發現的違規經營、違規擔保、違規拆借情況;
(六)經營安全狀況,包括資本充足性指標、資產質量指標、流動性指標、盈利能力指標等異常變動情況;
(七)本系統內機構(含境外母公司)出現危機,可能嚴重影響自身在正常營業的情況;
(八)開展針對防范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其它系統性風險的壓力測試結果;
(九)違反個人金融信息保護工作規定的事件;
(十)可能對金融穩定和社會穩定造成較大影響的其他業務經營活動。
第八條金融突發事件:(一)發生擠提事件,包括:
1.銀行業存款非正常大幅下降,頭寸不能滿足客戶正常要求;
2.證券業客戶保證金非正常大規模提取,頭寸不能滿足客戶兌付要求;
3.保險業被保險人非正常大規模退保理賠,或者出現非正常保單引發重大糾紛;
4.可能對金融穩定和社會穩定造成較大影響的其他金融擠提事件。
(二)高級管理人員突然集體辭職、失蹤、發生重大意外事故,或者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期間發生叛逃、出走、非正常死亡等事件;
(三)由于違規經營、高管辭職等原因被新聞媒體進行負面報道,可能對機構穩健經營帶來威脅的事件;
(四)客戶(群眾)到金融機構集體上訪、示威、請愿、靜坐或者采取其他過激行為甚至沖擊圍攻事件;
(五)業務系統、網絡系統發生故障,在4小時內難以恢復而影響對外營業的情況;
(六)因風災、水災、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對金融機構的業務系統、賬冊、重要空白憑證、財產、人員等造成損害或者傷害的,以及保險業機構因此而造成承保財產賠付人民幣500萬元(含)或者等值人民幣以上、或者人身傷亡賠付人民幣250萬元(含)或者等值人民幣以上的。
第九條各類金融案件:
(一)金融機構發生的經濟案件(貪污、賄賂、挪用、侵占等)及資金風險案件;
(二)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的案件;
(三)發生詐騙、盜竊、搶劫、涉槍、竊(泄)密、計算機網絡犯罪等案件;
(四)可能對金融穩定和社會穩定造成較大影響的其他金融案件。
第十條其他報告事項,包括:
(一)金融機構上級行(部、公司)主要負責人及總行(部、公司)領導到視察工作;
(二)金融機構主要負責人因學習、培訓等離開崗位10日以上的;
(三)業務系統、網絡系統升級改造需暫停營業或者調整營業時間的情況;
(四)金融機構向地方政府、司法部門和監管部門行文報告的有關重大事項。
第三章報告途徑和要求
第十一條金融機構發生應當報告的重大事項,按照《金融業重大事項報告一覽表》(附件1)的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報告。
第十二條報告途徑。金融機構應區分報告事項內容,按照《金融業重大事項報告一覽表》的規定分別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辦公室和貨幣信貸管理科進行報告。
第十三條報告時限。實行事前報告、實時報告與定期報告相結合的辦法??傮w要求:
(一)機構變更重大事項、業務經營重大事項中的重大規章及政策措施變動、金融創新和開展新的高風險金融業務情況等,應當在事前報告總體規劃(方案),季度后10日內報告規劃(方案)落實情況;
(二)業務經營重大事項中的重大經營虧損、違規經營、企業上市及輔導、主要經營指標異常變動、系統內機構(含境外母公司)出現危機情況以及開展風險壓力測試結果等,應當在季度后10日內報告;
(三)金融突發事件、各類金融案件,應當立即(最遲不超過2個小時)報告,事后還應當及時報告事件進展動態;其他臨時有關事項,也應當及時報告。
第十四條報告方式。金融機構報告重大事項應當以《重大事項報告書》(附件2)形式進行報送。緊急情況應當在第一時間內電話報告,并應當在知曉事件發生后10小時內通過傳真、郵件、專人送達等形式補報書面材料。
第十五條報告要素。
(一)機構變更重大事項:變更目的及意義、變更內容、變更依據、變更過程中發生的重大問題、擬(已)采取的方案或者措施等。
(二)機構經營重大事項:重大政策與決策調整的目的、依據、內容、出臺的時間、實施效應及其對金融和社會穩定的影響;金融創新業務(產品)的名稱、內容、風險控制、業務發展及社會影響等情況;開展上市企業輔導情況以及上市企業基本情況、經營情況、主要財務指標;業務系統、網絡系統推廣運行及升級改造的時間、內容、范圍、風險防范和維護金融穩定的'措施;金融機構違規經營、管理漏洞以及管理層重大工作失誤、失(瀆)職行為的主要表現、可預見風險以及擬(已)采取的措施;經營期間資本充足率、備付金率、流動性比率、資產利潤率、利息回收率、存貸比例、中長期貸款比例、不良貸款率、最大十戶貸款比例等指標異常變動的情況,可能產生的風險和后果,擬(已)采取的措施等。
(三)金融突發事件:發生突發事件的金融機構名稱、地點、時間;突發事件的原因、性質、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可能或者已經造成的損失;對突發事件擬(已)采取的應對措施及其效果等情況。
(四)各類金融案件:案件的“五何要素”(何時、何地、何人、何事、何因)、案發經過、可能或者已經造成的損失、有關方面擬(已)采取的措施;涉案人員的基本情況,涉案資金追收情況及風險預測,案件發生機構已(擬)采取的措施和效果等詳細情況。
第十六條金融機構在向地方政府、司法部門和監管部門行文報告有關重大事項時,應當同時抄報當地人民銀行。
第十七條金融機構上級行(部、公司)主要負責人及總行(部、公司)領導到視察工作,相關金融機構應當事前報告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
第十八條金融機構對屬于涉密事項的報告,應當注明保密級別,并嚴格遵守有關保密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轄內人民銀行各縣(市)支行應當按照本制度的相關要求并依照《金融業重大事項報告一覽表》相關內容,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報告其轄內金融業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接到金融業重大事項報告后,應當視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和上級部門匯報。必要時報請有關部門啟動《金融機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或者《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四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一條金融機構發生重大事項未按本制度有關要求及時報告或者報告內容不真實,致使風險處理延誤或者處理不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社會影響的,人民銀行依照有關法規予以處理。
第二十二條轄內各級人民銀行有關職能部門和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重大事項管理職責,做到依法行政、依規管理、及時處理、保守秘密。因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等不作為或者亂作為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按相關管理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金融機構向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心支局報告的重大事項按外匯管理現行制度規定執行,其中涉及本制度第二章規定的報告內容應當同時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報備。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xx年3月1日起試行。
〈4〉重大事項自查報告
對身邊的一些管理現象進行觀察描述.同時進行評價與建議(指出兩個優點,一個建議)
某大學的外事處每周一召開全處人員的例會,把本周的內要做的事項進行分類計劃,并把事項分為重大事項(如申報重大項目、接待國外重要來賓、向上級遞送重要材料、簽訂合作協議、舉行重大儀式等)、重要事項(校內召開會議、對外協調、到其他部門調研、向校領導匯報)、日常事項(辦理出國手續、接待一般外國專家來訪等);且落實到主管領導和普通辦公人員,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推測,對于重大事項的風險制定應對預案.到了下一周的周一,對上周布置的事項逐項進行檢查,發現不足與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同時,制定本周的計劃;如此進行滾動.
該案例表明,該外事處有以下優點:(1)很好地運用的管理學中的計劃、組織、指揮、控制、協調職能,在每周一召開會議,制定計劃,同時,到了下一周再進行反饋控制.(2)很好地運用了風險管理的方法,即,對重大事項的潛在風險進行分析,并制定預案.
建議:(1)建議不僅對重大事項制定預案,對重點事項也可制定預案.(2)建議對工作做得比較好的科室或人員進行表彰,以形成激勵機制.
〈5〉重大事項自查報告
重大事項請示匯報
【篇1:重大事項報告請示制度】
重大事項報告請示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緊急重大事項的管理工作,確保主管領導及時準確地掌握并妥善處置緊急重大事項,避免工作失誤,特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使人人明確責任,保證文秘資源網安全、和諧、全面地發展。
一、報告內容
1、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重要事項及完成情況; 2、總經理交辦的重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3、下級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 4、突發性事件、事故、問題;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況;
6、領導干部發生違法違紀行為或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情況; 7、需要報告的其他重大事項。
二、重大事項報告程序和要求
1、*******全體員工要執行每項工作報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請示,事后又報告,保證領導對工作進展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2、實行逐級報告制度。請示報告要堅持分級負責,逐級報告的原則,凡屬職權范圍的工作,要各負其責,認真落實,凡重大問題本級無權決定的,要逐級報告,不得超越權限;
3、凡需要報告的重大事項由報告部門或個人用書面或其他形式報告,能事前報告的事宜要事前報告,事前無法報告的,事后應及時報告; 4、重大突發事件或事故應緊急報告,無論什么時間,必須在第一時間(1小時內)報告主管領導,一般事故要及時(4小時內)報告;可先用電話口頭報告,然后再補報文字報告,來不及報送詳細情況的,可先進行初報,然后根據事態進展和處理情況,隨時進行續報; 6、報告事項由受理人審批或請示有關領導后審批。急事及時批復,其它事項三天內批復。特殊情況或按規定需要上報事項由總經理會議研究確定。
三、紀律與監督
1、上級負責人對下級報告的重要事項,屬自身職責范圍的要及時答復或處理,自身難以決斷的,要及時上報,因自身答復不及時或處理不當或應上報而沒上報的,造成后果必須追究當事人責任。 2、報告對象必須及時按要求如實報告,并嚴格按批復意見辦理,辦結后將辦理情況向受理人寫出書面匯報或口頭匯報。未按要求報告或未按批復意見辦理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3、對一些影響*******全局的突發事件,本部門或當事人無論什么原因,沒有及時上報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必須追究當事人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4、重大事項報告情況,由質檢部負責督辦。并按有關要求,該上報的要及時上報。每半年檢查一次執行情況,并寫出書面報告。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篇2: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
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
一、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的主要事項 1、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重要活動;
2、社區矯正對象發生的脫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重新違法犯罪等重大問題;
3、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發現有可能引起上訪和群體性事件的重大糾紛;
4、在綜治維穩工作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涉毒、邪教等影響社會治安和穩定的事宜;
5、司法所干部發生的違法違紀問題;
6、涉及敏感保密工作內容的新聞宣傳及外界參觀等事項; 7、其他重大緊急情況。
二、請示、報告的方法 1、電話報告:
對矯正對象發生的脫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違法犯罪問題;工作人員發生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工作中發生的其它重大緊急情況,可先電話上報。
2、書面請示、報告:
除上條情況,須以書面形式進行請示。重要活動、新聞宣傳、外界參觀等事項,必須在擬辦活動的五個工作日前報批。
三、責任追究
凡不經請示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具體責任人和主管領導者的責任。
對矯正對象中發生的脫管、漏管、非正常死亡、違法犯罪等問題隱瞞不報的,追究主管領導的責任。 【篇3:重大事項請示匯報制度】
重大事項請示匯報制度(討論稿)
為規范學校管理,促進上下溝通,及時穩妥地處置重大事項和突發事件,促進學校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一、須請示的事項
1.教職工評先選優、聘稱評審、人事安排、黨員納新、優質課公開課人選確定、教輔材料征訂等
2.中考招生、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評選、大學生自主招生推薦、學生借讀、插班、休學、轉學、退學、畢業證發放、學生黨員納新、違紀學生處理等
3.各類收費、支出、物資采購、工程建設、資產處置、校舍租賃以及公章使用等
二、須匯報的事項
1.偶發突發事件,尤其是涉及師生人身安全,如食物中毒、學生離校出走、學生群架群毆、校內意外人身傷害、交通事故等情況; 2.校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學生嚴重違紀事件;全體教職工在校內外發生的涉及刑事或治安調查處罰及違紀的事件;
3.其它可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秩序及校園穩定、危害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重大情況;
4.教職工及學生的各種原因死亡事件。
三、請示匯報程序
1.請示匯報的事項要以書面或電話的形式報辦公室統一轉呈校長。 2.偶發突發的涉及師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必須在得知事件發生后立即電話上報,1個小時內寫出材料上報,并跟蹤掌握事態進展情況和處置情況,隨時書面續報,直到事情處理完畢。 3.其它報告事件,需在事件發生后3天內上報。
四、有關要求
1.學校各部門主要負責領導要對請示匯報信息負責,以實事求是為原則,確保報告及時準確。對遲報、漏報、瞞報信息使學校不能及時準確掌握情況,影響對重大情況和事件及時妥善地進行處置,甚至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根據《萊州一中管理責任追究制度》追究相關責任人和部門領導責任。
2.各部門要經常了解和分析存在影響穩定的重點和熱點問題,排查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應對措施,把工作做在前頭,把問題解決在萌牙狀態,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確保學校穩定和校園安全。 1
〈6〉重大事項自查報告
重大事項通報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項目管理工作的程序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建設,切實提高辦事效率,確保工程質量、項目進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項報告的原則
遵循“事前請示,事后報告,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
二、報告的內容(一)重要會議報告
1.上級各部門召開的需指揮部主要領導參加的會議。2.要求及時貫徹落實的與工程有關的重大會議精神。(二)重要工作事項報告
1.指揮部制定目標任務、工作要點及重要工作部署。2.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招投標及中標情況 3.工程進度階段目標完成情況。
4.工程地質勘查、設計方案變更及施工方案重大變更等情況。(三)突發事件報告
1.阻礙施工正常進行的緊急治安突發事件。2.安全生產事件。
3.重特大火災、疫情、自然災害、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4.重特大刑事案件、經濟犯罪案件(按規定上報)。5.在施工中發現古建筑遺址、重要文物、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
6.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現地質異?,F象。(四)指揮部成員重大事項報告
指揮部人員涉及參與重大違紀違法案件。(五)重要新聞采訪
上級新聞單位到施工現場或部門進行重要新聞采訪。(六)其他報告事項 1.工程管理部門
2.指揮部工作機制、制度創新及重大改革事宜。3.指揮部交辦、督辦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
三、報告的時間、方式
應急重大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報告。其它工作事件24小時以內報告。報告方式一般情況下必須先向上一級部門報告,然后由上級部門向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報告。
四、責任追究
凡重大緊急情況出現瞞報、遲報、謊報、誤報,或越級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如因不按規定要求上報情況而造成嚴重后果的,要進行嚴肅處理。
〈7〉重大事項自查報告
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執行情況匯報
2011年,我鎮堅持以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為指導,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以制度建設為核心,以廉潔從政為重點,將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作為重要內容,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確保了制度落實,監督到位。現將主要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1年截止目前,我鎮沒有領導成員參與本人及近親屬婚喪喜慶事宜的辦理;沒有子女與外國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國(境)定居;沒有領導干部因公因私出國(境)和在國(境)外活動;沒有出現配偶、子女受到執法執紀機關查處或涉嫌犯罪;沒有配偶、子女經營個體、私營工商業或承包、租賃國有、集體工商企業等情況。
二、主要做法
一是抓學習,確保思想認識到位.認真系統的學習了有關規定、制度和辦法,通過學習,統一了全體領導成員的思想,提高了認識。我們感到,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是從制度上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對規范黨員領導干部的從政行為,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思想作風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
意義。通過教育學習,全體領導成員遵守規定的自覺性得到明顯加強;二是抓規范,確保落實措施到位。為了維護《規定》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我們把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同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相結合,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相結合,同各項考核相結合,班子成員之間能夠相互提醒,互相誡勉,無論是主要領導還是分管領導,都能自覺向黨組織匯報,自學接受全體機關干部的監督;三是抓職能,確保責任落實到位。充分發揮紀檢組織的職能作用,加強了對領導成員家庭狀況、八小時外生活情況的了解,強化了紀檢小組的教育職能、監督職能,采取民主生活個人報,民主測評群眾講的辦法,杜絕了漏報、不報等現象的發生。
三、下步打算
2012年,我鎮將按市紀委的統一部署,進一步加大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規定》的執行力度,從講政治的高度,深刻認識執行《規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終不一地把執行《規定》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以廉政建設的高標準,促進我鎮各項事業的發展。
〈8〉重大事項自查報告
2011年注會考試復習重大事項
重大事項通常包括:
(1)引起特別風險的事項;(結合教材中關于特別風險的內容)
(2)實施審計程序的結果,該結果表明財務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錯報,或需要修正以前對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和針對這些風險擬采取的應對措施;
(3)導致注冊會計師難以實施必要審計程序的情形;
(4)導致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的事項。
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編制重大事項概要,將其作為審計工作底稿的組成部分,以有效地復核和檢查審計工作底稿,并評價重大事項的`影響。
重大事項概要包括審計過程中識別的重大事項及其如何得到解決,或對其他支持性審計工作底稿的交叉索引。
歷年試題2009年多選題(新)
(二)A注冊會計師負責審計甲公司20×8年度財務報表。在編制和歸整審計工作底稿時,A注冊會計師遇到下列事項,請代為做出正確的專業判斷。
1、在編制重大事項概要時,下列內容中屬于重大事項的有( )。
A.重大關聯方交易
B.異?;虺稣=洜I過程的重大交易
C.導致A注冊會計師難以實施必要審計程序的情形
D.導致A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的事項
答案:ABCD
解析:重大事項通常包括:引起特別風險的事項;實施鑒證程序的結果,該結果表明鑒證對象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錯報,或需要修正以前對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和針對這些風險擬采取的應對措施;導致注冊會計師難以實施必要程序的情形;導致提出非無保留結論的事項。選項AB均屬于可能引起特別風險的事項,選項CD是教材中明確說明重大事項的類型。
如果識別出的信息與針對某重大事項得出的最終結論相矛盾或不一致,注冊會計師應當記錄形成最終結論時如何處理該矛盾或不一致的情況。
對如何解決這些矛盾或不一致的記錄要求并不意味著注冊會計師需要保留不正確的或被取代的資料。
(三)審計結論
在記錄審計結論時需注意,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的審計程序和審計證據是否足以支持所得出的審計結論。
(四)審計標識及其說明
(五)索引號及編號
(六)編制人員和復核人員及日期
在記錄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記錄:
1.審計工作的執行人員及完成該項審計工作的日期;
2.審計工作的復核人員及復核的日期和范圍。
在需要項目質量控制復核的情況下,還需要注明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員及復核的日期。
通常,需要在每一張審計工作底稿上注明執行審計工作的人員和復核人員、完成該項審計工作的日期以及完成復核的日期。
〈9〉重大事項自查報告
5號“關于開展產業提升年工作的意見”,市委、市政府下達我鎮的重點項目有八項:即“峨眉象城”旅游文化城建設項目、集中區標準廠房建設項目、東部新區道路建設、峨眉河二期水利和景觀整治工程項目、十里至保寧道路建設項目、新建光輝大橋、大佛大橋、省道103線與306線交匯處立交橋項目、糧食現代物流園建設項目和中醫院遷建工程項目。圍繞八項重點項目,鎮黨委、政府明確責任,強化落實,成立了以鎮黨政一把手為組長的產業提升年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了工業推進組、農業推進組、服務業推進組、基礎建設推進組和社會事業推進5個工作組。制定了勝利鎮產業提升年工作實施意見(峨勝委發〈10〉重大事項自查報告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建設,依據《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基金會《章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基金會重大事項包括:換屆選舉、變更登記、重大基金的募集與使用、設立分支機構、創辦實體、黨組織建設、突發事件、涉外交往活動及違法受處分等。
第三條本基金會換屆,須事先將擬任法定代表人及負責人候選人名單報送業務主管單位審定;理事會換屆結束后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四條本基金會名稱、住所、宗旨、業務范圍、活動地域、法定代表人、注冊資金、業務主管單位等發生變化,應事先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事后3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條本基金會在全國范圍內或國外公開募集基金募集活動,應當在開展公開募捐活動的10日前將募捐方案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六條本基金會黨的組織形式或黨的負責人發生變更,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第七條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或創辦實體,應經本基金會理事會討論通過,制作會議紀要,妥善保存原始資料。
第八條本基金會的工作人員、志愿者等參與邪教組織等活動的,應及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告,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查處。
第九條本基金會發生人員傷亡、財產嚴重受損等突發事件,應及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告。
第十條本基金會的活動因違反有關國家法律、法規,被有關行政機關依法處罰的,應在被處罰后一周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本基金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理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后施行。
〈11〉重大事項自查報告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基本要求,不斷規范學校對重大事項的決策行為,以充分體現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精神,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特制定本項制度。
第二條:涉及到學校重大事項的都適用于本項制度。凡是國家法律、法規、條例所規定的重大事項,及上級行政領導部門對重大事項有決定的,一律從其規定。
第三條:學校決定重大事項,實行校長負責制,采用集體議事,并以會議決定形式體現集體意志,不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形式代替集體議事和會議決定。
〈12〉重大事項自查報告
近年來,我國深化黨風廉政建設,加強黨內監督力度,三重一大事項自查成為黨員干部的一項重要任務。本文將從標題所示的“三重一大事項”入手,詳細、具體、生動地撰寫一篇1000字以上的文章。
首先,我們來了解什么是“三重一大事項”。所謂三重,即重大決策、重大項目、重大事項;而一大事項指的是領導干部任期結束前的重要決策、重大項目和重大事件的自查。這些事項關系到黨和政府的形象,也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因此需要高度重視和認真執行。
重大決策是指在國家戰略、區域發展和群眾利益方面具有重大影響的決策。作為黨員干部,我們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深入了解國家政策和民意,確保自己的決策與黨和人民群眾的利益一致。我們在自查時要全面、客觀地評估決策的實施情況,檢查是否存在失職瀆職的行為,主動承擔責任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糾正。
重大項目是指對經濟社會發展起到重要推動作用的項目。黨員干部要加強對項目的全過程管理,確保投資決策科學、合理,項目實施規范、高效。我們在自查時需要重點關注項目的進度、投資效益、環保措施等方面的問題,及時發現并解決存在的隱患和問題,確保項目順利推進、順利完成。
重大事項是指涉及重大利益、群眾關切的事情。黨員干部要始終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認真踐行為民服務的宗旨。我們要深入了解人民群眾的需求和意愿,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做到及時回應、積極理解。在自查過程中,我們要反思自己在重大事項處理中是否犯了錯誤和失誤,決不能讓群眾的利益受損。
領導干部任期結束前的重要決策、重大項目和重大事件自查,是對自己工作的一次全面總結和檢驗。我們要做到公正、客觀、實事求是,切實發現自身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積極采取措施改進,以更好地為黨和人民群眾服務。在自查報告中,我們要對自己的工作進行真實反思,提出具體的問題和改進措施,并將自查報告逐級上報,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和評價。
總之,三重一大事項自查報告是黨員干部履職的一項重要任務。通過對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和重大事項的自查,我們能夠及時發現問題、糾正錯誤,提高自身的工作質量和能力,推動經濟社會發展。黨員干部要時刻保持敬畏之心,勤學習、勤思考,保持清正廉潔的作風,以實際行動為人民群眾做出貢獻,譜寫新時代黨建工作的華麗篇章。
〈13〉重大事項自查報告
一、對保密測繪成果的認識
我單位自從接到《關于開展保密測繪成果檢查的通知》后,大隊領導非常重視,立即組織召開了有關人員參加的會議。在會議上,大家談了做好測繪成果保密工作的重要意義。一致認為開展此項工作,非常及時也非常正確,很利于以后我們開展各項工作。因為測繪事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建設的重要基礎。保密好成果資料,不僅是做到了圖紙資料不丟失、不轉借、不擅自掃描復印、低價轉賣等現象。更重要的是把做好測繪成果的保密工作提高到事關國家安全、國家主權和國家安危的高度認識上去了。最后,要求大家一定要認真對待此項工作,并安排專人負責,隊質管辦總工協助。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做好檔案管理工作,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規定》有關條款的規定,展開自檢自查工作。
二、測繪成果管理程序
我單位對測繪成果、地形圖的管理程序是符合要求的,建立健全了各項檔案管理制度,并把檔案管理列入企業的經濟責任制體系制定了嚴格的考核和獎懲辦法。
1、 由測繪專業隊提供的資料,首先按工程項目進行分類、編號,并由檔案管理人員認真驗收,然后辦理接交手續。
2、 對于存放的檔案資料,有專用柜、架進行排放,排放方法科學,便于查找。
3、 地形圖底圖的保管,除底圖需要修送曬外,不得外借。修改后的底圖入庫,要認真檢查其修改、補充等情況。
4、 存放的膠片、照片、光盤等,有特制的密封盒,按編號順序排放在防火柜內。
5、 庫房內設有防火和空氣調節設施,溫度、濕度符合規定要求。
6、 定期進行庫藏檔案的清理核對工作,做倒帳物相符。對于作廢遺失等注銷帳卡,要查明原因和保存依據。
7、保存檔案有專門的庫房并且具備良好的衛生環境和防盜、防火、防光、防塵、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
8、單位上任何領導都無權批直接把測繪資料和成果轉借其它單位和個人。必須履行一切手續方可。若有借閱、使用圖紙和測繪資料的單位和部門,必須首先提出申請,由大隊領導、隊總工簽同意后,方可到資料室(檔案室)進行登記。登記時應說明圖幅編號、資料編號和使用時間,并保證資料完整無缺。借用期間不得擅自轉借給其它單位和個人,到期必須按時歸還。
9、借閱使用的單位及部門,必須對所借用的資料妥善保管,嚴格保密,不得損壞或丟失,到期按時歸還。一旦出現意外損壞丟失情況,當事人應講清原因,并寫出書面材料,而且要有其他人作證,然后逐級上報各部門處理。
總之,此項工作的開展,使我們大大提高了對測繪成果保密的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完善了對測繪成果的管理制度,將保密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為今后的資料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14〉重大事項自查報告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緊急重大事項的管理工作,確保主管領導及時準確地掌握并妥善處置緊急重大事項,避免工作失誤,特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使人人明確責任,保證安全、和諧、全面地發展。
一、報告內容
1、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重要事項及完成情況;
2、總經理交辦的重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3、下級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
4、突發性事件、事故、問題;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況;
6、領導干部發生違法違紀行為或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情況;
7、需要報告的其他重大事項。
二、重大事項報告程序和要求
1、xxxxxxx全體員工要執行每項工作報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請示,事后又報告,保證領導對工作進展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2、實行逐級報告制度。請示報告要堅持分級負責,逐級報告的原則,凡屬職權范圍的工作,要各負其責,認真落實,凡重大問題本級無權決定的,要逐級報告,不得超越權限;
3、凡需要報告的重大事項由報告部門或個人用書面或其他形式報告,能事前報告的事宜要事前報告,事前無法報告的,事后應及時報告;
4、重大突發事件或事故應緊急報告,無論什么時間,必須在第一時間(1小時內)報告主管領導,一般事故要及時(4小時內)報告;可先用電話口頭報告,然后再補報文字報告,來不及報送詳細情況的,可先進行初報,然后根據事態進展和處理情況,隨時進行續報;
5、凡領導交辦的事情,都必須堅決執行,認真落實,不打折扣,確實遇到困難應及時報告,不能有抵觸行為;
6、報告事項由受理人審批或請示有關領導后審批。急事及時批復,其它事項三天內批復。特殊情況或按規定需要上報事項由總經理會議研究確定。
三、紀律與監督
1、上級負責人對下級報告的重要事項,屬自身職責范圍的要及時答復或處理,自身難以決斷的,要及時上報,因自身答復不及時或處理不當或應上報而沒上報的,造成后果必須追究當事人責任。
2、報告對象必須及時按要求如實報告,并嚴格按批復意見辦理,辦結后將辦理情況向受理人寫出書面匯報或口頭匯報。未按要求報告或未按批復意見辦理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3、對一些影響xxxxxxx全局的突發事件,本部門或當事人無論什么原因,沒有及時上報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必須追究當事人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4、重大事項報告情況,由質檢部負責督辦。并按有關要求,該上報的要及時上報。每半年檢查一次執行情況,并寫出書面報告。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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