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藥環境應急預案|制藥環境應急預案(匯編13篇)
發表時間:2021-07-02制藥環境應急預案(匯編13篇)。
▲ 制藥環境應急預案 ▼
水環境應急預案是保護水生態環境的一項重要措施。隨著工業和城市化的發展,水污染已經成為了各地面臨的嚴峻問題,因此建立應急預案,對于有效應對突發情況以及及時采取措施是非常必要的。水環境應急預案的任務是立足當前,考慮未來的發展方向,準備應對各種水污染事故的可能性。預案包括了應急組織、預警、處置、調查、評估、復原等幾個重要階段。在預案發生前,需要對環境問題進行科學分析,了解自然環境和人工干預對水環境的影響,及時發現問題,并加以糾正。
首先,對于環境的應急組織的建立,必須要明確具體的職責和權限。在發生水污染事件時,應急組織需要啟動應急預案,快速組織服務處置。組織應該包括專業的技術人員,包括環保、衛生、應急救援、公安等部門,以解決污染問題并保障公眾安全。
其次,應急預案需要建立一套完備的預警機制。預警是應急處置的重要環節。因為水污染事故具有不可預測性和突發性,所以必須要對環境檢測技術和預報技術進行及時的更新和改善,以便于在事故發生之前或早期,及時發現并采取行動。
接著,應急預案需要就事故的處置階段進行詳細謀劃。當事故發生時,如何準確判斷污染類型、程度、范圍是必要的,這需要了解水污染物特征,污染波動規律,并制定相關應急措施。適宜的處置方法要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處理,同時需要建立應急人員的培訓和精神動員,保證應急人員安全。
應急預案的調查和評估階段應主要圍繞著事故的原因、實際對環境的影響、造成的社會影響等方面進行,以便為進一步調整預案提供依據。
最后是復原階段,這是指當事故處置結束時,污染環境凈化達標后,如何進行環境重建工作。需要圍繞著凈化后水環境生態系統的修復,重建環境場景,降低后續的污染。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知水環境應急預案是建立在對目前海內外大型的水污染事件和資料的研究基礎之上,從而提出有效的預警和處置措施,以達到保衛公共安全,保護水源環境等效果。全社會需要進一步加大水環境保護的力度,從自身出發,履行健康的生活習慣,遵守環保法規,在珍惜水資資源,美化家園,共同來維護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球家園。
▲ 制藥環境應急預案 ▼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核事故及輻射事故、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以及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適用相應應急預案的規定。
1.4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黨的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
2.1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并設立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應急指揮部),作為省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下設的工作機構,負責統籌全省突發環境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省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對相關工作。
總指揮:省政府分管負責同志。
副總指揮:省政府協調相關工作的副秘書長,省生態環境廳主要負責同志、省應急管理廳主要負責同志。
成員:省委宣傳部、政法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司法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局、廣電局、糧食和儲備局、林業局、藥監局,省鐵投集團,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廣東海事局,省地震局、氣象局,廣東銀保監局,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武警廣東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等單位負責人。
(1)省委宣傳部:負責相關宣傳報道、新聞發布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加強涉突發環境事件輿情監測、研判和預警,協調做好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指導、協調我省新聞媒體機構,組織開展環境應急安全教育。
(2)省委政法委: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政法機關依法辦理環境污染犯罪案件,配合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省委網信辦:負責配合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過程網絡舉報和謠言治理等工作。
(4)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將全省環境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納入省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相關規劃;開展居民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價格監測和市場巡查,必要時依法定程序采取價格應急干預措施。
(5)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協調動員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生產。
(6)省公安廳:負責指導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管理;指導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工作;對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實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道路暢通;維護事發地治安秩序和社會穩定;參與敏感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和處置。
(7)省民政廳:指導事發地民政部門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社會捐助工作;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臨時救助等基本生活保障范圍。
(8)省司法廳:推動國家機關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配合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對普法宣傳,為省政府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進行法律研究。
(9)省財政廳:做好省級應急資金保障,配合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對應急資金的安排、使用、管理進行監督。
(10)省自然資源廳:開展海洋生態預警監測、海洋災害觀測預報,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林業生態保護修復、海洋生態修復等工作。
(11)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協調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協調處理跨區域、重大生態環境污染事故;指導協調市縣政府對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警工作。
(12)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影響城市供水安全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各地區提供突發環境事件事故企業現場周邊下水管網資料,提出消防廢水的防控意見,及時做好消防廢水溢出可能進入下水管網的封堵等工作,協助提出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消防廢水防控建議。
(13)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指導、協調應急人員及物資設備的應急運輸工作;參與因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14)省水利廳:負責配合做好突發水污染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監測并發布相關水文信息,提供水體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水利、水文數據;組織協調并監督實施重要江河湖庫及跨市、跨流域環境應急水量調度,協助提出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消防廢水防控建議。
(15)省農業農村廳:負責組織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農業、漁業資源破壞進行評估,配合做好因養殖污染引起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處置工作,配合開展相關生態修復。
(16)省商務廳:依職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有關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保供。
(17)省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醫療衛生資源,開展衛生應急救援。
(18)省應急管理廳:配合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及調查評估工作;及時通報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的次生突發環境事件信息;依法指導、監督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在職責范圍內指導、監督檢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統籌協調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會同省糧食和儲備局做好基本生活物資儲備工作;指導做好受災群眾安置和生活救助,以及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19)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做好應急處置中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保障食品藥械安全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對特種設備實施安全監察;參與事件調查處理。
(20)省廣電局:負責配合省委宣傳部組織落實突發環境事件宣傳任務,指導廣播電視新聞媒體和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協助主管部門發布預警信息和公益廣告宣傳;配合開展輿情分析研判,及時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21)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組織做好儲備糧油的調撥供應工作和救災物資等儲備工作。
(22)省林業局:負責組織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有關林業資源損害進行評估。
(23)省藥監局:負責做好應急處置中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管工作,保障藥械質量安全。
(24)省鐵投集團:負責為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提供所轄自主運營鐵路、城際軌道交通運輸保障;負責因突發環境事件損毀所轄鐵路、城際軌道交通和有關設備的修復管理。
(25)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負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提供必要的航空運輸保障。
(26)廣東銀保監局:負責鼓勵保險公司開展產品和服務創新,為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提供保險服務;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商業保險和參加互助保險,建立風險分擔機制;依法監督保險公司提高與事件相關的理賠效率。
(27)省地震局:負責對地震震情和災情進行通報。
(28)省氣象局:負責提供有關的氣象監測預報服務;必要時,對突發環境事件區域進行加密氣象監測,提供現場氣象預報信息并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29)廣東海事局:負責轄區內船舶重大污染事故處置及調查處理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為突發環境事件開展水上環境監測等活動提供船舶、人員等方面支持。
(30)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負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提供必要的鐵路運輸保障。
(31)武警廣東總隊: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應急期間社會治安秩序,協助當地政府轉移、解救危險區域的群眾。
(32)省消防救援總隊:負責根據事故滅火救援發展態勢,協助提出消防廢水防控的意見建議,協助開展下游污染水體應急處置工作。
(33)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按規定權限參與海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
2.2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生態環境廳,主要職責:貫徹落實省應急指揮部決定和部署,協調省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匯總、上報應急處置情況;完成省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3省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指揮部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省人民政府應當設立省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省現場指揮部),統一組織協調指揮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省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對工作需要設立相應工作組,工作組通常分為綜合協調組、污染處置組、專家咨詢組、應急監測組、醫學救援組、新聞宣傳組、社會穩定組等。工作組設置、組成和職責可根據工作需要作適當調整。
2.4地方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本級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防范應對和組織協調指揮等工作。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市級人民政府可設立現場指揮部;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應對,縣級人民政府視情設立現場指揮部。
涉及兩個及以上行政區域的突發環境事件,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應對,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級人民政府共同負責組織應對。
相鄰地區人民政府要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區域特點,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形成部門之間、區域之間、條塊之間、軍地之間應急聯動,共同做好區域性、流域性、關聯性強的突發環境事件防范應對工作。
2.5前方工作組
較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省生態環境廳視情派出前方工作組或牽頭組成聯合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成員由省相關部門或省生態環境廳相關業務處室、派出機構、直屬單位組成。
2.6專家組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防范應對專家庫,根據需要組織專家提供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應急處置與救援、調查評估等決策咨詢服務。
3運行機制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風險防控、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后期工作等工作機制。
3.1風險防控
各級人民政府要健全環境風險防范化解機制,提升環境風險早期識別能力,指導企事業單位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研究制定環境風險分類分級標準和管理辦法,對不同類別的環境風險實行差異化監督管理。
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相關各方的溝通,及時發現和處置各類環境風險隱患,落實環境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措施;對重大環境風險點和危險源,督促制定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同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不斷完善粵港澳大灣區、泛珠三角區域應急聯動機制,鼓勵相鄰地市、毗鄰地區建立健全區域環境應急聯動機制,深化信息共享、應急救援和風險防范等方面合作,提高區域應急管理能力。
3.2監測預警
3.2.1監測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監測制度,整合監測信息資源,完善監測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科學研判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日常環境質量監測和企業污染排放環境執法監察,并通過互聯網信息監測、環境污染舉報熱線等多種渠道,加強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信息收集,及時掌握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并開展分析研判。公安、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氣象、海事、消防救援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處理及監控,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
3.2.2預警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制度,加強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發布能力建設,建立預警信息快速發布和傳播機制,擴大社會公眾覆蓋面,解決預警信息發布“最后一公里”問題。
3.2.2.1預警分級
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級別,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級別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分別對應預計可能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3.2.2.2預警信息發布
(1)發布制度。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的原則,按照《廣東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執行。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由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制作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信息,由有關單位制作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研判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同時通報同級相關部門和單位。上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將監測到的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有關信息,及時通報可能受影響地區的生態環境部門。
(2)發布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內容主要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發布機關、咨詢電話等。
(3)發布途徑。
各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相關部門,及時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當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區域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并通報可能影響到的其他相關地區。
3.2.2.3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
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處置。
迅速采取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標志,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避險和減輕危害的常識、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護措施。可能威脅飲用水安全時,要及時啟動飲用水水源地應急預案,做好啟用備用水源的準備工作。
(3)應急準備。
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部署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準備,并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
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2.2.4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3應急處置與救援
3.3.1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采取應對措施,并立即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因生產安全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救援、海事等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接報后要及時通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其他單位在大氣、水體、土壤監測過程中獲得環境污染事件信息的,要及時向同級生態環境部門通報。
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初步認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人民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人民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突發環境事件信息,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或特殊情況下,事發地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可直接向省人民政府及省生態環境廳報告,并同時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生態環境廳要全面掌握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信息,了解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信息,要及時報送省人民政府。
3.3.2響應啟動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程度、范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各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其職責及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等,突發環境事件省級層面應急響應級別從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四個等級。
(1)一級響應。
符合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情形之一,或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經省生態環境廳分析研判、綜合評估,認為需要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的,報請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決定。一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由省應急指揮部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迅速將有關情況報告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涉及跨省行政區域、超出省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或需要由國務院負責處置的,報請國務院啟動應急響應。
(2)二級響應。
符合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情形之一,或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經省生態環境廳分析研判、綜合評估,認為需要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的,報請省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決定。二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由省應急指揮部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迅速將有關情況報告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
(3)三級響應。
符合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情形之一,或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經省生態環境廳分析研判、綜合評估,認為需要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的,由省生態環境廳決定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省生態環境廳派出前方工作組或牽頭組成省級部門聯合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協調事發地應急處置工作。
(4)四級響應。
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經省生態環境廳分析研判、綜合評估,認為需要啟動四級應急響應的,由省生態環境廳決定啟動四級應急響應。省生態環境廳派出前方工作組指導協調事發地應急處置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根據本預案7.1的相應分級標準確定,國家對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有更新的,按照最新規定執行。對涉及面廣、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后果嚴重的一般、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不受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限制,可根據需要提級啟動省級層面相應級別應急響應。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相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3.3.3先期處置
涉事企事業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采取切斷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及時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報告。當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公安等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3.3.4指揮協調
上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指導下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上級組織指揮機構設立后,下級組織指揮機構按照上級組織指揮機構要求做好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
上級人民政府設立現場指揮部的,下級人民政府現場指揮部應納入上級現場指揮部。上級工作組到達現場后,下級現場指揮部應當接受其業務指導,并按要求做好保障工作。參與現場救援的各類應急力量到達現場后,應當及時與現場指揮部做好銜接,服從現場指揮部的決策,接受統一指揮調度,并及時報告現場救援進展情況。
3.3.5處置措施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必須迅速采取措施,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參與,主要包括環境應急監測、污染源監控、確定重點防護區域、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疏散群眾,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搶修公共設施、接收和分配救援物資。
3.3.5.1現場污染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應組織制訂綜合治污方案,采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氣體擴散途徑和范圍;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體污染擴大;采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降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依法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應及時對應急處置效果進行跟蹤評估,適時調整與完善應急處置措施。
3.3.5.2轉移安置人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域、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的疏散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保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條件。
3.3.5.3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輔導。
3.3.5.4應急監測
加強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和方法,確定監測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3.3.5.5市場監管和調控
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價格監測調控。禁止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集體中毒等。
3.3.5.6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交通管制與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區域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相關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3.3.5.7信息發布與輿情應對
(1)信息發布機制。
信息發布由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或其設立的組織指揮機構負責。通過政府授權發布事件信息、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地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要快速反應,務必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并根據應對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發生較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后,應當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根據處置進展動態發布信息。法律法規對信息發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信息發布內容。
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3)輿情應對。
加強突發環境事件輿情收集、研判和報告,把政務新媒體作為突發事件輿情收集、回應、引導的重要平臺。根據輿情傳播不同節點,及時滾動發布事件或輿情處置進展的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避免群眾恐慌和帶來社會不穩定。
3.3.6社會動員
突發環境事件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要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及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方面力量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互救;鄰近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事發地提供援助。
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3.3.7響應結束
經研判滿足響應結束條件,或者相關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的,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或者組織指揮機構可宣布響應結束,逐步停止有關應急措施,有序撤離應急力量和工作人員,并做好后續相關工作。
3.4后期工作
3.4.1總結評估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結束后,生態環境部門要及時組織開展事件總結,查明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評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成效,總結事件經驗教訓,完善環境應急長效機制。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結束后,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下,按照生態環境部相關工作程序規定組織開展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將評估報告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并向社會公開評估結論。評估結論應作為事件調查處理、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突發環境事件損害評估方法按照生態環境部的相關規定執行。突發環境事件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辦法執行。
3.4.2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組織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事發地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部門視情況組織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及時、準確查明事件原因,確認事件性質,認定事件責任,總結事件經驗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以及處理意見。調查報告要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開調查結論相關信息。在調查中發現涉嫌違犯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問題線索,應當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由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3.4.3善后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定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規定及時返還被征用的財產;財產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實施征用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保險機構要及時按規定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4應急保障
4.1救援隊伍保障
各地依托消防救援隊伍或其他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立省、市、縣三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綜合性救援隊伍;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高環境風險行業企業建立專職或兼職的應急救援隊伍;有條件的地區通過市場化方式,委托當地有應急處置能力的環保技術單位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加強環境應急專家隊伍管理,建立完善專家庫并定期更新,優化相關咨詢機制和管理程序,及時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提供技術與決策支持。加強應急隊伍相關知識、技能培訓,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強化部門間應急聯動機制建設,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4.2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把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
4.3物資保障
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糧油應急保障以及救災物資、化肥、食鹽、藥品、凍豬肉、食糖等物資儲備,生態環境部門歸口負責應急監測儀器設備等專業應急物資儲備。省工業和信息化、民政、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需要。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鼓勵支持社會化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和供給。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對當地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信息的動態管理。
4.4交通保障
交通運輸、鐵路、民航等部門要健全公路、水路、鐵路、航空緊急運輸保障體系,負責組織提供應急響應所需的公路、水路、鐵路、航空運輸保障。
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理,保障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的車輛優先通行。
4.5通信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通信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
4.6技術保障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支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技術和裝備的研發。省生態環境廳要建立完善環境應急綜合管理系統,實現環境應急指揮作戰、環境風險監測預警的智能化和數字化。
4.7保險制度
鼓勵各級人民政府建立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突發環境事件防范、處置及補償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鼓勵保險公司根據生態環境部門要求、地區環境風險評估情況和企業需求,做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產品的開發工作,為環境風險提供保險保障,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定損、賠償等服務。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商業保險和參加互助保險,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擔機制。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定期組織本預案應急演練。
5.2宣教培訓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培訓制度,定期開展環境應急管理形勢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工作,普及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應急處置知識。
5.3責任與獎懲
對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表揚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名詞術語
(1)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
6.2本預案由省人民政府組織修訂,由省生態環境廳負責解釋。
6.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單位、群眾自治組織、企事業單位等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訂、完善相應應急預案。
6.4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17年省人民政府印發的《廣東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粵府函〔2017〕280號)同時廢止。
7附件
7.1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
7.1.1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地級以上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并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突發環境事件。
7.1.2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較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7.1.3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小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地級以上市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7.1.4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Ⅳ、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廠區內或設施內局部輻射污染后果的;鈾礦冶、伴生礦超標排放,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后果的;
(6)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7.2省現場指揮部工作組及其主要職責
省現場指揮部根據應對工作需要設立相應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如下:
7.2.1綜合協調組
(1)組成:由省應急管理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商務廳、糧食和儲備局,省鐵投集團,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等參加。
(2)主要職責:負責協調各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協調有關方面派出應急隊伍,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及臨時安置重要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
7.2.2污染處置組
(1)組成:由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應急管理廳、林業局,廣東海事局,武警廣東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等參加。
(2)主要職責:負責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迅速組織切斷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徑,明確防止污染物擴散的程序;組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已經造成的污染;明確不同情況下現場處置人員須采取的個人防護措施;組織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方式和途徑,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至安全緊急避險場所。
7.2.3專家咨詢組
(1)組成:由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各級環境應急專家庫專家組成。
(2)主要職責:負責分析環境污染事故性質和類別、研判環境污染事故發展趨勢及其對人群健康或環境的影響;確定環境污染事故級別;研究、評估污染處置、人員撤離等工作方案;對生態修復和恢復重建等提出建議。
7.2.4應急監測組
(1)組成:由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省地震局、氣象局,廣東海事局,武警廣東總隊等參加。
(2)主要職責:負責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氣象、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和方法;確定污染物擴散范圍,明確監測布點和頻次,做好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提供決策依據。
7.2.5醫學救援組
(1)組成:由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生態環境廳、藥監局等參加。
(2)主要職責:負責組織開展傷病員醫療救治、應急心理援助;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
7.2.6新聞宣傳組
(1)組成:由省委宣傳部牽頭,省委網信辦,省生態環境廳、應急管理廳、廣電局等參加。
(2)主要職責:負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收集分析國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通過多種方式做好相關知識普及;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7.2.7社會穩定組
(1)組成:由省公安廳牽頭,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司法廳、生態環境廳、商務廳、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局等參加。
(2)主要職責:負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指導做好事件影響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和臨時安置工作;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
▲ 制藥環境應急預案 ▼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一起來看看家具廠環境應急預案,僅供大家參考!謝謝!
1 編制目的
為防止家具企業發生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制定家具企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本預案適用于家具企業突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及救援工作。
2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總指揮:總經理
負責家具企業隱患整治、安全生產事故及突發、重大事故救援和人員車輛組織調配及周邊人員疏散等工作。
成員:(略)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七個專業隊
(1)搶險隊
隊長:車間主任
副隊長:生產段長
隊員:公司搶險員工30人,必要時動用其他在職員工。
職責:負責現場所需搶險物資的搬運及現場搶救工作。
(2)設備、設施搶修隊
隊長:車間副主任
隊員:搶修隊員9人
職責:對事故現場的設備、設施進行搶修。
(3)通訊和安全保衛隊
隊長:二班長
隊員:電工4人,警衛5人。
職責:負責現場用電和通訊設施的完好,指揮部與各隊的聯絡,用車和事故現場的保衛工作。
(4)運輸隊
隊長:運輸隊主任
隊員:車隊員工26人
職責:負責指揮設備的現場搶險和搶險物資的運輸,通往家具企業公路的暢通。
(5)救護隊
隊長:化驗班長
隊員:化驗班3人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救護。
(6)居民撤離工作隊
隊長:生產段長
隊員:公司配備2人(配車輛1輛)
職責:負責險情發生時,動員居民的撤離工作和有關協調工作。
(7)事故處理隊
隊長:安監科長
職責:負責事故的現場調查、組織事故分析和事故的上報。
3 家具企業安全防范措施
家具企業由專人負責安全管理,調整好產品的擺放位置,采用小管分散擺放產品,確保產品高度,并做到均勻放產品,做好家具企業的日常管理工作。
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
(1)執行公司制定的家具企業安全管理細則,對家具企業進行檢查。檢查的重點為:消防設施,防止堵塞,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有關領導,做好防火演練。
(2)家具企業安全管理細則。
(3)消防物資的準備。
由供應科將家具企業應急所需各種物資計劃報公司,經總指揮批準后,由供應科采購保存,以備發生險情時搶險之用。
(4)在家具企業安裝報警裝置,并使員工都知道報警信號的聲音,聽到警報及時撤離。
(5)撤離工作隊提前與當地政府和村民做好防范工作,一旦有險情發生,及時通過當地政府協調做好人員撤離工作。
此預案由總指揮下令啟動并上報主管部門,必要時向主管部門申請外援。
(6)避災路線及方案
為保證在災害發生時,人員能及時有序地撤出,要制定緊急避災路線,保證家具企業一旦發生事故,救援人員能沿避災路線迅速撤離現場,居民能沿避災路線撤離到安全地點。
4 啟動預案
家具企業如遇特殊情況,首先值班人員向當班工段長報告,由工段長報告車間主任,車間主任再報告總指揮,并立即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勘察,核實險情,根據實際情況,險情不會對周邊村莊造成影響的,也沒有人員傷亡,啟動內部第二分部、第三分部應急救援?,F場指揮由二分部生產副主任統一指揮。施工中安全由兩個分部安全員全權負責。二分部裝填砂石料,三分部運輸,進行封堵,同時通知停產,職工撤到安全地帶,并派專人設置警戒,通知相關部門。
5 應急救援指揮與控制
(1)應急總指揮地點設在公司辦公室,分部指揮地點設在家具企業值班室和采區值班室。
(2)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一旦事故發生,需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時,由總指揮下令啟動。
(3)各應急專業隊應急反應:接到通知后,各應急專業隊要明確事故的情況及自己擔負的任務和職責,按要求有序地完成所擔負的任務。
(4)企業外援助:當企業內部的救援力量、設備不足時,由總指揮部向主管部門申請外援。
6 應急培訓、訓練和演習
(1)全員培訓
讓所有員工都知道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在事故發生時知道如何采取應急措施。有針對性地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情景進行演練。
(2)應急專業隊培訓
對各應急專業隊進行培訓,熟知自己的崗位責任、搶險任務,以及各專業隊之間的緊密配合。
(3)訓練和演習
各應急專業隊要組織訓練,熟練掌握應急搶險業務。公司每年進行一次模擬演習,通過演習找出不足,及時修改預案。
7 生產恢復
事故的生產恢復,以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為恢復行動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要進行危險程度評估,查清事故的原因,落實防范措施,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恢復生產。
▲ 制藥環境應急預案 ▼
環境污染是當前社會面臨的重大問題之一。隨著工業化程度的提高和經濟快速發展,環境污染問題變得更加嚴重和突出。為了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各級政府和企事業單位制定了應急預案。然而,制定預案并不是解決問題的終極方法,預案是否可行、高效,情況是否得到全面掌握等因素將影響預案的實施效果。因此,制定環境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并實施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一、 環境應急預案的意義與現狀
環境應急預案是指當環境突發事件發生時,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以及減少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而制定的一系列有關的應急措施。預案制定的根本目的是為了在事故發生時能夠選擇對應的應急措施,通過縮短事故響應時間、減少事故發生的損失,從而達到減輕事故后果的目標。
但是,目前制定環境應急預案的情況仍然不夠普及,甚至一些企業使虛假的應急預案納入企業的環評報告中。因此,要使環境應急預案真正落到實處,必須提高各級環境管理部門、企業和公眾對環境應急預案的重視,提高應急預案的制定質量,加強環境應急預案演練的實施。
二、 環境應急預案演練計劃的制定
環境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是為實現環境應急預案的實施目標而制定的具體落實措施。環境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應當包括演練目標、演練規模、演練方式、演練程序、演練評估等內容。
(一)演練目標
環境應急預案演練的目標主要分為三方面:一是評估環境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可行性,及時調整應急預案策略;二是測試應急救援機構的組織架構和處置能力;三是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
(二)演練規模
演練的規模和環境事件的性質、大小、危害程度等密切相關。演練規模主要包括演練場地、演練周期和參與人員的規模等方面。演練場地應當選在靠近實際事故發生地的區域,以便快速響應和處理突發事件。演練周期一般設定在2-3天左右,以考驗演員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參與人員的規模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協調機構和協作單位等,必須做到客觀公正的比例分配。
(三)演練方式
環境應急預案演練方式可以分為實戰演練和模擬演練兩種。實戰演練可以更直觀、真實地反映或模擬預案執行的實際效果,但是實戰演練時間和條件限制較大,必須避免演練事故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模擬演練更多地依賴計算機軟件,通過現實模擬或其他技術手段模擬真實條件下事故的發生與應急處置過程,精準反映預案的執行效果。 模擬演練的模擬時間與場地要求不那么高,但反應速度和真實性不如實戰演練。
(四)演練程序
演練程序是環境應急預案演練過程中的“藍本”,必須按照環境應急預案的程序從應急處置準備開始,到演練結束整個過程,有序演練,達到演練的理想目標。預案執行的每一個環節都要按照嚴格的程序操作,在演練中應發現漏洞并及時調整,從而完善環境應急預案。
(五)演練評估
演練評估是整個演練過程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用于評估演練過程中的不足之處和待完善的問題。演練評估將演練分為多個階段,每個階段完成后,形成反饋數據并進行評估,以確保演練有效且高效。評估的內容包括演練的流程是否成熟、各個環節和組織是否協調、演練處理過程是否準確和應急措施能否有效化解等等。
三、 環境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實施
環境應急預案演練計劃的實施需要各級領導的委派、組織機構的籌備、演員的參演和演練資金的準備等多方面的配合。首先,由上級領導或行業協會指定組織機構負責籌備工作,設立演練綜合指揮部,統籌指揮和管理演練。接下來,編制演示人員名單和任命領導人員、分工合作,營造一個高效、協調的演練現場氛圍。最后,為演習場地準備所需的設備和裝備,從互聯網上下載所需的文檔、工具和軟件等工具。
在實施中,演練過程必須按照環境應急預案流程進行操作。演習中,應緊密聯系現實環境,模擬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可能情景,完成應急救援的整個過程并嚴格按照流程實施。演練結束后,必須認真評估演練質量,分析演練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提出改進方案。
結語
環境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是預案制定后不可忽視的一步。僅僅依靠紙面預案難以應對真實的環境事件,而環境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可以幫助應急救援人員掌握實際工作中的情況和環境變化,提高應急響應效率和完成環境應急救援工作的水平。因此,各級領導和企事業單位要更加重視環境應急預案演練計劃的制定和實施,提高環境應急處置的效能和質量,為建設美好生態、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實現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
▲ 制藥環境應急預案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環境應急預案”)管理,完善環境應急預案體系,增強環境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企業事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評估、發布、備案、實施、修訂、宣教、培訓和演練等活動。
第三條 環境保護部對全國環境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環境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四條 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編制指南等規定;
(二)符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實際;
(三)建立在環境敏感點分析基礎上,與環境風險分析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相適應;
(四)應急人員職責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到位;
(五)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明確具體、操作性強;
(六)應急保障措施明確,并能滿足本地區、本單位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確;
(八)與相關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應急預案,按照相應的環境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編制環境應急預案,由本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后發布實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編制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重大活動期間的環境應急預案。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編制的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等;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包括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地方機構或者現場指揮機構、環境應急專家組等;
(三)預防與預警機制,包括應急準備措施、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預警分級指標、預警發布或者解除程序、預警相應措施等;
(四)應急處置,包括應急預案啟動條件、信息報告、先期處置、分級響應、指揮與協調、信息發布、應急終止等程序和措施;
(五)后期處置,包括善后處置、調查與評估、恢復重建等;
(六)應急保障,包括人力資源保障、財力保障、物資保障、醫療衛生保障、交通運輸保障、治安維護、通信保障、科技支撐等;
(七)監督管理,包括應急預案演練、宣教培訓、責任與獎懲等;
(八)附則,包括名詞術語、預案解釋、修訂情況和實施日期等;
(九)附件,包括相關單位和人員通訊錄、標準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圖、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
第七條 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生產、貯存、經營、使用、運輸危險物品的企業事業單位,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編制環境應急預案。
第八條 企業事業單位的環境應急預案包括綜合環境應急預案、專項環境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
對環境風險種類較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突發事件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編制綜合環境應急預案。綜合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件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內容。
對某一種類的環境風險,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類型,編制相應的專項環境應急預案。專項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種類、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對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編制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預案?,F場處置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件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企業事業單位編制的綜合環境應急預案、專項環境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之間應當相互協調,并與所涉及的其他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 工程建設、影視拍攝和文化體育等群體性活動有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主辦單位應當在活動開始前編制臨時環境應急預案。
第十條 企業事業單位編制的環境應急預案中除了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內容外,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單位的概況、周邊環境狀況、環境敏感點等;
(二)本單位的環境危險源情況分析,主要包括環境危險源的基本情況以及可能產生的危害后果及嚴重程度;
(三)應急物資儲備情況,針對單位危險源數量和性質應儲備的應急物資品名和基本儲量等。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應當組織專門力量開展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并充分征求預案涉及的有關單位和人員的意見。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環境應急預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編制單位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
企業事業單位可以委托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環境應急預案。
第三章 環境應急預案的評估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在環境應急預案草案編制完成后,組織評估小組對本部門編制的環境應急預案草案進行評估。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環境應急預案評估小組的組成人員應當包括環境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相關行業協會和重點風險源單位代表以及應急管理和專業技術方面的專家。
第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在環境應急預案草案編制完成后,組織評估小組對本單位編制的環境應急預案進行評估。
企業事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評估小組的組成人員應當包括環境應急預案涉及的相關部門應急管理人員、相關行業協會、相鄰重點風險源單位代表、周邊社區(鄉、鎮)代表以及應急管理和專業技術方面的專家。
第十四條 環境應急預案評估小組應當重點評估環境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內容格式的規范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以及與其他相關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單位應當根據評估結果,對應急預案草案進行修改。
第四章 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編制的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企業事業單位編制的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實施之日起30日內報所在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的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實施之日起45日內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工程建設、影視拍攝和文化體育等群體性活動的臨時環境應急預案,主辦單位應當在活動開始三個工作日前報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報送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環境應急預案評估意見;
(三)環境應急預案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第十七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報備材料之日起60日內,對報送備案的環境應急預案進行審查,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十條規定并通過評估小組評估的,予以備案并出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對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十條規定的,不予備案并復函說明理由,由申請備案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企業事業單位自行糾正后重新報送備案。
第十八條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的格式由環境保護部統一制定。
第五章 環境應急預案的實施與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將環境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作為日常環境監督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采取有效形式,開展環境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應急處置知識,提高從業人員環境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培訓工作,通過各種形式,使有關人員了解環境應急預案的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預案。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環境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并積極配合和參與有關部門開展的應急演練。
環境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有關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對環境應急預案演練結果進行評估,撰寫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對環境應急預案提出修改意見。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根據實際需要和情勢變化,依據有關預案編制指南或者編制修訂框架指南修訂環境應急預案。
環境應急預案每三年至少修訂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事業單位應當及時進行修訂:
(一)本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二)相關單位和人員發生變化或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職責調整的;
(三)周圍環境或者環境敏感點發生變化的;
(四)環境應急預案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等發生變化的;
(五)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企業事業單位認為應當適時修訂的其他情形。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于環境應急預案修訂后30日內將新修訂的預案報原預案備案管理部門重新備案;預案備案部門可以根據預案修訂的具體情況要求修訂預案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企業事業單位對修訂后的預案進行評估。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應當編制或者修訂環境應急預案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不編制環境應急預案、不及時修訂環境應急預案或者不按規定進行預案備案的,由上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
第二十五條 應當編制或者修訂環境應急預案的企業事業單位不編制環境應急預案、不及時修訂應急預案或者不按規定進行應急預案評估和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二十六條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不編制環境應急預案或者不執行環境應急預案,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或者危害擴大的,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或破壞,公眾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受到危害或威脅的緊急情況。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指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為確保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而預先制定的計劃或方案。
環境風險,是指突發環境事件對環境(或健康)的危險程度。
危險源,是指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
環境敏感點,參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中“環境敏感區”的定義。
應急演練,是指為檢驗應急預案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環境保護部負責解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依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 制藥環境應急預案 ▼
1總則
1.1為了認真貫徹《環境保護法》,杜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預案。
1.2本預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防御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以突發事件的預測、預防為重點,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為目標,統一指揮、分級負責,一旦發生環境污染泄漏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污染范圍和財產損失,把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1.3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每年應組織相關的單位、人員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2概況
2.1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指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重大損失,造成不良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2.2發電企業重大環境污染源主要是灰壩的局部管涌、滑坡;灰壩的垮壩事故。
管涌:灰壩上出現少量泄漏現象。
滑塌:灰壩上出現面積較大的灰漿流出現象。
垮壩:灰壩出現大面積的坍塌,發生灰漿大量涌出,對搶險人員人身安全構成威脅,已無法對坍塌部位進行搶修。
2.3危險等級
一級狀態:灰壩出現管涌,經初步處理,泄漏現象仍未消除;
二級狀態:灰壩出現局部滑塌;
三級狀態:灰壩垮壩。
3應急預案內容
3.1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3.1.1組織機構
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XXXX
常務副組長:XX
成員:設備部、發電部、安全監察部、公司醫務室、計劃供應部車隊、消防隊、
項目部第一負責人或副職
日常管理機構負責人:設備部除灰專業高級主管
日常管理機構成員:設備部除灰專業所有人員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設在設備部除灰專業
現場總指揮:XX
現場副總指揮:XX
3.1.2組織機構職責
3.1.2.1指揮部職責
提出修訂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負責每年組織全廠重大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各部門應急演練。對發生事件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決策,調動各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及時掌握突發事件現場的態勢,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1.2.2設備部除灰專業職責
負責對灰場灰壩的日常管理,分析事故產生的原因。負責組織和領導事故出現時的危急事件搶險隊。
危急事件搶險隊:立即對事故現場進行處理,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3.1.2.3安監部保衛主管職責
當危急事件發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做好事故地點的人員警戒、疏散工作。除應急搶險人員及指揮部同意的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隔離區內。在突發事件區域隔離帶處設置明顯警戒標志。
3.1.2.4設備部職責
組織施工隊做好灰壩的日常維護,事件發生后立即對灰壩進行修復、改造和完善。
3.1.2.5計劃供應部職責
隨時提供必需的搶救物資。
3.1.2.6車隊輛職責
提供搶險所需車輛。
3.1.2.7公司醫務室職責
當可能發生人身事故時,及時到達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地帶,對傷員進行救治。
3.1.2.8設備環保主管職責
參加應急指揮,根據現場實際,提供突發事件出現時應急救援方案的修改意見,防止環境污染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向環保部門匯報事故情況。
3.1.2.9發電部職責
負責事故時生產指揮,指揮調度事故時有關運行設備系統。
參與預案的審核和編制,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事故時分析事故產生的原因,制定預防方案,防止同類事故的重復發生。
3.1.2.10安全監察部職責
負責組織應急預案的編寫。監督各級人員、各部門在事故時按預案進行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的情況。發現預案存在不足,立即組織修編。
3.2危急事件的預防
3.2.1可能導致危急事件的因素
排水溝道不暢,壩內儲水量過大,蟲害鼠害、暴雨和地震等均可能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突發事件。
3.2.2預防措施
3.2.2.1灰場每天24小時安排專人按巡回檢查路線和巡回檢查內容進行檢查,檢查要詳細、到位,確?;覊螣o缺陷、水位正常、排洪溝暢通無阻,排水設施完好。發現異常應及時匯報處理。
3.2.2.2經常對與灰壩相連外延土山體巡視檢查。
3.2.2.3加強雨季汛期對灰壩、斜槽的重點巡視檢查;觀察豎井、斜井周圍有無漩渦,灰壩周圍的土崖有無滲水、裂紋及塌方;發現下雨沖刷下坑洞時要及時進行回填。
3.2.2.4當大壩的滲水時,立即找出漏點,用沙袋堵塞。
3.2.2.5如果灰壩豎井、斜槽的水位高,應組織人員打通排水口,疏通防洪渠,盡快加大排水量。
3.2.2.6保持灰場壩前120~150米以上干灘運行。壩前淤排灰漿時,進行人工引流并及時排除積水,充分保持壩前干灘。
3.3應急預案的啟動
3.3.1當工作現場發生不可處理的嚴重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發現人應迅速將泄漏現場的狀況和有無被困人員等情況立即向值長和危急事件日常管理機構人員匯報??赡芪<叭松戆踩珪r,工作人員應立即撤離工作地點。
3.3.2值長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命令迅速改變出灰運行方式,經查應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應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匯報,并建議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3.3.3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聽取匯報后,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立即命令啟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應急救援日常管理機構人員應分別通知應急救援機構的各部門人員,參加應急救援。
應急聯系電話表:
部門聯系電話部門聯系電話
日常管理機構電話:
手機:66086值長電話:
手機:
項目部電話:
手機:醫務室電話:
手機:
指揮部電話:
手機:環保部門電話:
手機:66012
計劃供應部電話:
手機:66051設備部電話:
手機:66071
車隊電話:
手機:發電部電話:
手機:66111
灰場值班電話:
手機:安全監察部電話:
手機66061
保衛部門電話:
手機:
3.3.4各部門接到應急救援的通知后,應立即奔赴事故現場,根據各自的職責對危急事件進行處理。
3.4危急事件的應對
3.4.1儲備足夠量的應急物資,如:架板、砂桿、水泥、砂子、磚、編織袋、油氈、潛水、鐵絲、鐵鍬、手推車、土工布等。
3.4.2現場緊急處置
3.4.2.1發生一級險情時,搶險隊成立后,應立即將準備的物資沙袋、水泥等運送到管涌出現的地方。觀察水流情況,有組織地用沙袋等堵塞管涌口進行堵救。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將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資堆放成小壩,引導水流向排洪溝流動,避免污染。
3.4.2.2發生二級險情時,搶險隊應派員,向大壩下游處檢查可能垮壩所輻射的地帶是否有人,如果有,應立即通知人員離開,并在危險區域掛設警告牌。其他隊員,應立即有組織地將準備的物資沙袋、水泥等堵塞管涌口進行堵救。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將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資堆放成小壩,引導水流向排洪溝流動,避免污染擴大。
3.4.2.3發生三級險情時,搶險隊應派員,向大壩下游處檢查是否有被困人員,如果有,應立即進行救助,并在危險區域掛設警告牌。其他隊員,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有組織地將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資堆放在缺口處,直到堵住水流為止。指揮部領導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的建議決定下一步修復大壩的工作安排。
3.5生產、生活維持或恢復方案
3.5.1當壩體泄漏被全部堵住后或壩體不再向外部泄漏時,工程部門應及時對垮壩處進行加固性修復之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宣布“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結束,應急救援日常管理機構人員分別通知參加應急救援的人員撤離應急救援現場。
事件結束后由水灰車間派人監護、保護現場,接受突發事件調查,協助安監部門和上級安全管理部門調查突發事件原因,不得擅自清理突發事件現場。
3.5.2生產維持或恢復
垮壩事件發生后,值長應立即命令值班員迅速將出灰管路切至備用灰場或干出灰方式維持機組運行。當值長接到應急預案結束的通知后,即可調度正常出灰方式。
▲ 制藥環境應急預案 ▼
近年來,全球環境問題日趨嚴重,各行各業都在加大環境保護的力度。作為能源產業的主力軍,煤礦在環境保護方面也承受著巨大的壓力。為了應對緊急情況,保障礦工的生命安全,以及減少環境污染,煤礦環境應急預案成為了當務之急。
煤礦環境應急預案是在煤礦生產過程中遇到緊急情況時的應急措施和處理方法的規定,旨在盡可能減少事故影響、減少人員傷亡和環境破壞。預案的制定涵蓋了多個方面,包括突發事件的判斷、疏散逃生、緊急救援、環境污染處理等。
煤礦環境應急預案需要在發生緊急情況時進行及時的判斷。這可以通過安裝各種傳感器和監控設備,以獲取準確的數據和信息。例如,安裝瓦斯監測儀、礦震監測儀和風速監測儀等設備,可以實時監控煤礦內的瓦斯濃度、地質動態和通風狀況。當監測數據異常時,系統會自動發出警報,同時向更高層次的管理部門發送緊急通知,以便及時采取措施。
在緊急情況下,煤礦環境應急預案需要有明確的疏散逃生計劃。這包括制定不同場所的疏散路線、設置逃生通道和應急出口,并保持這些通道的暢通。礦工需要進行定期的應急疏散演練,以提高應對緊急情況的反應能力。這樣可以在實際發生事故時,礦工能夠有序、高效地疏散和逃生,減少人員傷亡。
緊急救援是煤礦環境應急預案中的關鍵環節。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救援機制,并派出專業的救援隊伍,進行搶險工作。同時,要提供救援隊伍所需的專業裝備和物資,確保他們能夠有效地開展救援工作。這包括應急救生設備、救助工具、通信設備等。救援隊伍應具備全面的應急救援技能和知識,可以有效應對各種礦井事故,并保護自己的安全。與周邊醫療機構建立緊密合作關系,及時提供傷員救治,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
在事故處理中,煤礦環境應急預案需要有針對性的環境污染處理措施。對于礦井瓦斯泄漏、礦井水災、礦井塌方等情況,應建立相應的環境污染處理方案,采取控制和凈化措施,避免污染進一步擴散和加劇。要加強對煤礦周邊環境的監測,及時發現和處理污染源,確保礦區環境的安全和健康。
煤礦環境應急預案是礦井生產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通過科學合理的預案制定,可以提高礦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減少人員傷亡和環境破壞。同時,煤礦企業也應加強技術研發,不斷提升環境保護設備的質量和效能,為煤礦環境應急預案的實施提供有力支持。只有這樣,才能使煤礦產業在高質量、高效益的同時,實現可持續發展,為人類創造更好的環境。
▲ 制藥環境應急預案 ▼
從管理角度看,病區既是一個具有特殊性質的人文環境,又是一個必須符合醫療、衛生原則,滿足醫院病人身、心需要的物理環境。它們構成了病區環境管理工作的重心。
一、病區物理環境的管理
物理環境對增進醫療效果,幫助患者適應醫院病人角色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其管理的重點有以下一些方面:
(一)整潔病區整潔主要指病區的空間環境及各類陳設的規格統一,布局整齊;各種設備和用物設置合理,清潔衛生。達到避免污垢積存,防止細菌護散,給醫院病人以清新、舒適、美感的目的。保持環境整潔的措施;
①物有定位,用后歸位,養成隨時隨地注意清理環境,保持整潔的習慣。
②病室內墻定期除塵,地面及所有物品用濕式清掃法;
③及時清除治療護理后的廢棄物及醫院病人的排泄物;
④非醫院病人必需的生活用品及非醫療護理必需用物一律不得帶入病區。
(二)安靜清靜的環境能減輕醫院病人的煩躁不安,使之身心閑適地充分休息和睡眠,同進也是患者(尤其是重癥患者)康復、醫護人員能夠專注有序地投入工作的重要保證。
(1)根據國際噪音標準規定,白天病區的噪音不超過38db。
(2)控制噪音醫護人員應做到;
走路輕、說話輕、操作輕、關門輕。
(3)易發出響聲的椅腳應釘橡膠墊,推車的輪軸、門窗交合鏈應定期滴注潤滑油。
(4)積極開展保持環境安靜的教育和管理。
(三)舒適舒適的環境主要指醫院病人能置身于恬靜、溫濕適宜、空氣清新、陽光充足、用物清潔、生活方便的環境中,才有安寧、愜意,心情舒暢感。
1.溫度、濕度病室溫度過高神經系統易受抑制,影響人體散熱;室溫過低,使機體肌肉緊張、冷氣襲人導致醫院病人在接受診療護理時受涼。病室適宜的溫度一般冬季為18-22℃,夏季19-24℃,兒科病室22-24℃之間,相對濕度以50%-60%為宜。濕度過高,有利于細菌繁殖,且機體散熱慢,醫院病人感到濕悶不適;溫度過低,則空氣干燥,人體水分蒸發快,熱能散發易致呼吸道粘膜干燥,口干咽痛影響氣管切開或呼吸道感染者康復。因此,應根據季節和條件因地制宜地采用開窗通風、地面灑水、空氣調節器等措施,調節室內溫濕度,使醫院病人感到心境愉悅,安泰處之。
2.通風病室空氣流通可以調節室內溫濕度,增加空氣中的含氧量,降低二氧化碳濃度和微生物的密度,使患者感到舒適宜人,避免產生煩悶、倦怠、頭暈、食欲不振等癥狀,有利于病體康復。合理的做法是:根據氣候變化情況定時開窗通風,冬季一般每次通風30分鐘左右;病室應為無煙區(不得在室內吸煙);及時清除污物及不良氣味。
3.陽光病室陽光充足,不僅能保護醫院病人的視力,增加活力;且可利用陽光中的紫外線,發揮其殺菌作用,凈化室內空氣;適當的“陽光浴”還可以增進醫院病人的體質,尤其是冬季的陽光,使醫院病人感覺溫暖舒適,激發情趣。但必須注意:陽光不宜直射眼睛,以免引起目眩;午睡時宜用窗簾遮擋陽光,不至于影響患者午休;室內的人工光源,既要保證晚夜間的工作、生活照明,又不可影響患者睡眠。
(四)安全病區管理工作中應全力消除一切妨礙醫院病人安全的因素,安全保障好,醫院病人心理松弛,可以避免意外事故,提高治愈率,增進護理的社會效應。
①避免各種因素所致的意外損傷。如浴洗室地面潮濕,致使醫院病人滑倒跌傷;昏迷醫院病人未加床檔、保護具而墜床或撞傷;神志不清或躁動醫院病人觸接電源而灼傷等等。
②杜絕醫源性損害。如粗心大意引發的護理事故、差錯;服務態度欠佳,致使醫院病人心理失衡等。
③防止院內交叉感染(詳見第五章)。所有上述不安全因素,都可通過科學管理加以避免,收到滿意的效果。首先應改善服務態度,事事將醫院病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力爭改善病區的安全設施,如廁所、走廊設有扶手,給功能障礙的醫院病人帶來安全感;電源插座遠離神志不清的醫院病人,夜間設有地燈照明,方便醫院病人的生活;有嚴格的環境清掃、物品清潔、消毒制度;病房、治療室設有符合衛生學要求的流水洗手設備等。
(五)美觀病區美化包括環境美和生活美兩方面的內容;
1.環境美主要指布局、設施、用品整潔美,色調美。一般多采用淺藍、淺綠等冷色,能給人以沉靜、富有生氣的感受;在病室和病區內走廊亦可擺設綠色盆景植物、花卉、壁畫等,借以點綴美化環境,調節醫院病人的'精神生活。
2.生活美主要指醫院病人休養生活涉及到的各個側面如護理工具、餐具等生活用品美觀適用;護士的心靈、語言、行為美;患者醫護人員的服飾美;醫療護理技術操作藝術設計美等等。所有這些都按審美規律來做,就能激勵醫院病人熱愛生活,調適護患心理距離,滿足醫院病人的精神心理需要。
二、病區人際環境的管理
醫院是社會的組成部分,病區醫護人員與傷病員以及他們的親屬之間,醫生與護士之間,由于工作的需要,構成了一個特殊的社會人際環境,在這個特定的人際環境中,護士所施行的護理管理工作,無不與人際交往發生密切聯系。因此,做好病區人際環境的管理工作,對于貫徹醫院的管理制度,維持病區的正常秩序,改善醫患關系,促進各項工作的有效運行,具有積極的示范、協調和推動作用。
病區人際環境管理的重點是醫護關系和護患關系。
▲ 制藥環境應急預案 ▼
甘州區是歷史文化名城。近年來,區委、區政府按照建設絲路明珠金張掖,實現幸福美好家園夢的總體要求,為適應“快速反應、及時處理、確保效果”的工作要求,及時、有效地處理好城鄉環境衛生工作中的突發事件,創建一支反應迅速、處置得力的快速反應隊伍,特制定該環境衛生工作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區委、區政府和各項重大活動組委會的要求,牢固樹立全局觀念,立足環境衛生工作特點,突出重點,周密部署,強化協調,注重監督檢查,堅持以“反應快速、行動果斷、妥善處理”為原則,以“嚴、細、實”的工作作風,全力保障全區環境衛生干凈整潔。
二、組織機構
成立環衛局環境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孫 威 區環衛局局長 15025885189
副組長:秦發源 區環衛局副局長 13993693189
管鐵善 區環衛局副局長 15293628836
龍嘉斌 區愛衛辦主任科員 13239365276
成 員:李 勇 區環衛局執法監察科科長 13309366969
李慧萍 區環衛局干部 18298587978
蘭志強 區環衛局干部 15379767015
李振華 區環衛局干部 13309368798
呂 霞 區環衛局干部 18693613502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秦發源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其主要職責是:1.制定完善應急預案;2.落實各項應急措施,并開展應急演練;3.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應急的建議、方案;4.按照應急小組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工作;5.加強應急隊伍建設;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應急工作。
三、應急任務
(一)處置落葉
遇狂風、暴雨等惡劣天氣,將會導致城區各路段道路落葉遍地,無法及時清理,將嚴重影響城市市容市貌。根據該實際情況,督促各街道積極調動全體清潔工、保潔員加大清掃力度,清掃車輛全部出動,集中清掃,同時各街道組織30-50名低保戶、“4050”人員,集中對落葉較多的路段進行清理,爭取在惡劣天氣結束1小時內,迅速恢復城區環境衛生面貌。
(二)鏟冰除雪
1.冬季遇到雪天時,要按照“下雪就是通知,停雪就是命令”的要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迅速通過短信平臺或政務網站發布清雪通知,督促各單位要在雪停2小時內或次日10:00時以前,將各單位責任區域內的積雪清除完畢(各單位清除積雪區域為任務劃分路段道路兩側機動機道及非機車道),各責任單位要做好任務交接處的鏟冰除雪工作,防止出現路段扯皮造成清理盲區。
2.綜合除雪車、滑移式除雪車及掃雪滾刷等除雪機械要在下雪時,立即做好除雪準備,下雪時按照“車停人不停”的作業要求,下雪期間及雪停后,不間斷除雪,至積雪全部清除為止。
(三)重大接待
應急小組全程跟蹤檢查,督促鄉鎮、街道對轄區內主次干道、大街小巷、道路兩側、城鄉結合部、居民樓院、交通站點等處環境衛生進行集中整治,徹底清除堆存的垃圾、渣土和廢棄物。有重點抽查環衛工人、保潔員在崗盡責情況,嚴禁環衛工人遲到早退、脫崗串崗和垃圾清運不及時等現象,實現城區環境衛生整治無縫隙對接、全覆蓋清掃,全天候保潔。
(四)車輛拋灑污染路面
發現區域內有渣土撒落影響環境衛生的問題,獲知情況后立即通知污染路段的相關單位責任領導帶領應急分隊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查明路面被污染情況,并組織人員進行清理現場,渣土清理完畢后,如路面無法恢復原貌,調用清掃車或沖洗車對污染路面進行沖洗,直至恢復原貌。因施工工地、車輛造成的拋灑污染,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五)大氣污染和焚燒垃圾
1. 持續關注全區氣象監測、預報預警,轄區出現空氣質量問題時,應提前啟動道路濕掃作業和全天候灑水降塵工作,做到提前安排,全路段覆蓋。鄉鎮在道路清掃時應做到輕掃、慢掃,盡最大程度減少揚塵污染。
2.發現焚燒垃圾的情況,應及時報告各單位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小組應第一時間安排專人赴現場進行制止處理,并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和落實相應處罰。是環衛工人焚燒垃圾的,要反饋相關鄉鎮、街道在清潔工例會上進行通報批評,并按照清潔工管理的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四、環境衛生應急隊伍
1.城區各街道辦事處組建應急環衛工人20-30人,清掃車1輛,垃圾收集車1輛。(責任人:各街道辦事處主任)
2.梁家墩鎮、長安鄉、新墩鎮、上秦鎮城郊四鄉鎮各組建應急環衛工人20-30人,清運車1輛。其它鄉鎮各組建應急環衛工人10-20人,清運車1輛。(責任人:各鄉鎮鄉鎮長)
五、工作要求
1.應急領導小組要指導各鄉鎮、街道按照實際情況,制定環衛工作應急預案,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要切實發揮作用,按照應急方案的要求,及時響應,積極處理相關突發情況。
2.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在應急處理中,要加強請示匯報,如遇重大問題要立即報告,要加強與相關街道、鄉鎮應急工作的協調,應急人員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迅速處置存在的問題。
3.對在應急處置中,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要認真遵守工作紀律,做到行動迅速、快速反映,按要求到位到崗,對不服從指揮管理并造成重大影響,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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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藥環境應急預案 ▼
石材環境應急預案難免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會遇到一些突發情況,而這些突發情況最好預先有一個應急預案,有計劃、有目的的開展應對,及時有效解決問題,減少損失。在石材生產和加工等環節中,也不例外。因此,石材環境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
石材是廣泛應用于建筑和裝飾領域的一種材料,其開采、加工、運輸等環節需要保證其生產環境及設施狀態的安全,同時必須做好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和處置。環境污染、設備故障、人員傷亡等問題都有可能出現,一旦出現必須迅速處理,避免因小失大。
石材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應急預警、應急處置、應急管理等方面內容。具體可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組織機構
應急組織機構是一個應急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是指揮、協調和管理應急工作。在石材生產中,應組建由企業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和專業應急人員組成的應急工作小組。組員應知規則、守紀律、懂技術,熟悉應急預案,具備一定的應急處理能力。此外,應急組織機構應當根據公司規模和實際狀況制定詳細的組織架構及其他組織管理文件。
2.應急預警
應急預警是防范和減輕應急事故影響的關鍵是建立應急預警系統。該系統主要包括實時監測設備、監測人員、報警設備等。對于石材生產公司來說,應當遵循國家有關要求和標準,采用權威、可靠的污染監測系統,及時對污染進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報障。進行應急培訓,提高公司企業應急響應體系的能力。
3.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是應急工作的前置工作。在應急處置工作中,必須確立責任、組織協調、有序進行。具體操作流程分為三個階段:事前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處理。在事前準備工作中,需要負責人根據公司規模以及實際情況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同時進行應急培訓和演練,增強應急工作的實際執行能力和應變能力。事發后,應急組織機構應及時啟動應急響應計劃,迅速進行應急處置。
對于事故后的處理和評估,應對其進行全面的審核、調查和分析,確定原因和影響范圍,提供修正和改善措施,防止再次發生類似事故。
4.應急管理
應急管理是實施和執行應急措施的支撐和保障,它的重點是對應急物資、應急設備、應急人員的準備和管理等。對于石材生產企業來說,建立應急物資庫,保證應急物資的儲備充足;建設應急設備,保證設備功能完好、運轉正常;定期對應急人員進行技能培訓,保證應急隊伍人員的技能和素質。
總之,石材生產企業必須擁有完善的應急預案、健全的應急組織機構、權威可靠的應急預警系統、有序高效的應急處置流程和完善的應急管理體系。只有這樣才能在可能發生的突發情況面前,保證企業的安全性和生產持續性,高效地降低發生應急事件的風險,避免對石材生產企業的影響和損失。
▲ 制藥環境應急預案 ▼
1 總則
為了加強和規范我公司在環保設施運營管理過程中,對惠州企業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工作管理,預防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提高本公司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及其造成損失,維護本公司及企業穩定,保護環境,促進公司、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廣東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2 使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本公司在運營管理中發生的廢水、固廢處理系統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化學品廢棄污染事件以及各類事件應急措施。當事故超出我公司可控制能力以外時,要立即通知相關部門,由政府相關部門領導我公司進行處理。
3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體系由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機構、專家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組成。
3.1領導機構
突發環境事件應由領導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公司運營管理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企業法人或者總經理任組長,運營管理主任副組長,其他技術、生產、工程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應急領導機構設在公司辦公室。應急領導組負責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協調聯絡應急指揮部各部門;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及時了解情況,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提出處理建議;按照應急指揮部下達命令和指示,組織協調、落實全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本司應急組成員組織圖見附表。
3.2 各成員職責
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統一協調突發環境污染應對工作,各專業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專業領域突發環境污染應對工作,必要時應與客戶,當地政府溝通合作,尋求最適處理方法。
遇到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要馬上聯系當地省或市環保局,由該部門負責指導、協調、組織。
3.3綜合協調機構
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管理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作為突發環境污染應急管理綜合協調機構。負責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3.4 專家咨詢機構
環境應急指揮中心設立突發環境事件專家咨詢機構為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專家組,聘請有多年環保經驗及相關科研單位人員組成。
主要工作為:為環境應急指揮中心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做好參謀,并參與和指導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5應急救援隊伍
應急救援的隊伍由環境科組織成立,其主要只能:
(1)負責定期宣傳、培訓與演練環境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
(2)負責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重要目標工作人員培訓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環境應急處置、檢驗、檢測等專業人才。
(3)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4)善后處置在處理好污染、維修好設備后,組織有關專家對污染范圍進行科學評估、分析最可能原因。針對于此對設備進行加裝或改造避免下次有類似事件發生。
4 預防和預警
4.1信息處理
環境應急領導組有關成員,要針對各種可能會在公司內發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作出完善預測預警機制,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原則。
4.2預防工作
(1) 開展對產生、貯存、運輸、銷毀廢棄化學品普查,掌握公司內危險污染源種類、危害及地區分布情況。了解國內外由于該污染而引發事件以及對應方法和現今對該污染處理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
(2) 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假設、分析和風險評估工作,完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4.3預警及措施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涉及范圍,將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分為四級,預警級別由低到高,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效果,預警顏色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發布由應急領導組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負責。收集到有關信息證明突發環境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可能性增大時,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執行。
進入預警狀態后應急領導組,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處理事故
(2)發布預警公告,通知各相關部門。
(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5)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行為和活動。
(6)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4.4 預警支持系統
(1)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建立重點污染源排污狀況實時監控信息系統、突發事件預警系統、環境安全評價科學預警系統、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系統。
(2)建立環境應急資料庫。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數據庫系統、生態安全數據庫系統、突發事件專家決策支持系統、環境恢復周期檢測反饋評估系統、輻射事件數據庫系統。
(3)建立應急指揮技術平臺系統。根據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建立有關類別環境事件專業協調指揮中心及通訊技術保障系統。
5 應急響應
按突發環境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分為特別重大(I級響應)、重大(II級響應)、較大(III級響應)、一般(IV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
5.1信息報送與處理
(1)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環境污染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若發現廢水、危險固廢處理等突發環突發環境環境污染事件后,應在1時內向環境應急領導組報告,同時向廠環境主管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
(2)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起1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立即上報??闪⒓磽艽蛑楹J协h保局監查分局三大隊電話:……
5.2指揮和協調機制
(1)指揮和協調機制
環境應急指揮中心成立環境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環境危險廢棄物、危險化學品泄漏、廢水應對工作。
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廢水、固廢等環境事件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后援隊伍和事件所在地生產部門調查出污染源、污染種類、物質。各部門在接到事件信息通報后,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
發生環境事件部門要及時、主動向環境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救援有關基礎資料,環保、交通、水利等有有關部門提供事件發生前有關監管檢查資料,供環境應急指揮部研究救援和處置方案時參考。
(2) 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① 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② 派出有關的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的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工作
③ 協調各部門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④ 協調受威脅周邊地區危險源監控工作、
⑤ 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5.3廢水、處理設備故障
污染事故設備故障導致廢水處理系統不能正常運行,要采取應急措施
⑴ 廢水設備處理應急措施
① 處理設施因設備故障等原因,而導致廢水處理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操作人員應及時報告維修部門進行搶修,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② 廢水處理設施出現故障時,盡量減少污染排放,使廢水排放量減,同時采取人工方法進行處理。
出現超量排放時,應加大提升泵流量,同時加大曝氣量,盡量使污染減少到最。
出現故障時,公司應及時向主管環境部門匯報。
操作人員應每天對設施進行檢查,對出現異?,F象或隱患,應及時解決或 重點監視。
5.4信息發布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分級,由各級環境應急領導組辦公室負責本級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對外統一發布工作。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要及時發布準確、權威信息,讓員工做好防止、準備工作。
5.5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事件特點,配備相應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1) 應急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的條件之一,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污染源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事件現場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必要;
(2)應急終止程序
① 現場救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或事件責任單位向現場救援指揮部提出申請;
② 經過專家討論,取得一致意見,經現場救援指揮部批準;
③ 現場救援指揮部向所屬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3)應急終止后行動
①環境應急指揮部指導專家部門及突發環境事件單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重復出現。
②環境專業主管部門負責起草特別重大、重大環境事件總結報告,于應急終止后上報。
③由應急領導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會同個相關部門領導人進行商討,做出應急過程評價及應急預案。
6 應急保障
6.1資金保障
環境應急領導組各成員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需要,提出項目支出預算報財政部審批后執行。
6.2裝備保障
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積極發揮現有檢驗、鑒定、監測力量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危險化學品檢驗、鑒定和監測設備建設。
6.3 通信保障
環境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配置必要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環境應急指揮部和有關部門及現場各人員之間聯絡暢通。
6.4 人力資源保障
環境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要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企業與上級環保政府部門組成環境應急網絡。保證在突發事件發生后,能迅速參與并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置工作。
6.5 技術保障
環境應急領導組要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建立環境應急數據庫,組建專家組,健全環境應急機構。
6.6 定期宣傳、培訓與演練
環境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和重要目標工作人員培訓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6.7應急能力評價
7 后期處置
7.1善后處理
在處理好污染、維修好設備后,組織有關的專家對污染范圍進行科學評估,分析最有可能原因。針對于此對設備進行加裝或改造。避免下次有同類事件爆發。
8 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8.2獎勵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個人和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8.3 責任追究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有關責任部門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對其甚至其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其他人員生命構成危害保留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權利。
不認真去履行環保法律、法規,引起突發環境事件;
不按照規定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拒絕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義務;
不按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
拒不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應急響應的時候臨陣脫逃;
盜竊、貪污、挪用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資金、裝備和物資;
有其他對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造成危害行為。
8.4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8.5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本公司環境應急領導組負責解釋
▲ 制藥環境應急預案 ▼
水環境是人類生存不可或缺的重要環境之一,然而隨著工業化進程加快、城市化進程不斷擴大等因素的影響,水環境受到了嚴重破壞。在這種情況下,制定一份完善的水環境應急預案顯得尤為重要。
為什么需要水環境應急預案?水環境是人類生存的重要依托,一旦水環境受到污染或破壞,將會對人類生活、經濟發展等方面造成嚴重影響。例如,水污染可能導致水質變差,威脅人類健康;水資源短缺可能導致飲用水供應不足,影響生活;污水排放可能導致水生態系統遭到破壞,影響漁業發展等。制定水環境應急預案可以及時應對突發水環境事件,減少損失,保護水環境。
水環境應急預案應包括哪些內容?水環境應急預案應包括事件的分類、應急響應流程、責任人及職責、資源準備、溝通協調等內容。根據水環境事件的性質和規模,對事件進行分類,確定應急響應級別。明確應急響應流程,包括應急預案初始啟動、信息收集與評估、決策與指揮、應急處置、事件追蹤等環節。明確責任人及職責,明確各級應急響應機構和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確保責任到人。同時,對應急資源進行準備,包括人力資源、物資資源、技術資源等方面的準備工作。建立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確保各相關部門之間的信息暢通與協作。
水環境應急預案的實施過程是怎樣的?在實施水環境應急預案時,需要按照預案的要求迅速行動,全力以赴應對突發水環境事件。根據事件的性質和規模,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級別,并按照預案規定的流程開展應急響應工作。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行動,全力以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保護水環境。加強信息共享與協調溝通,確保各相關部門之間的快速響應和緊密合作。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水環境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響應能力,不斷提升水環境保護水平。
水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對于保護水環境、維護人類生存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只有加強水環境應急預案的建設,不斷提高應急響應能力,才能有效應對突發水環境事件,最大限度減少損失,實現水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希望通過不懈努力,我們能夠建立一套完備的水環境應急預案體系,為保護水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 制藥環境應急預案 ▼
泄露環境應急預案是指在發生環境泄露事故時,為了更好地應對和解決問題而提前制定的一套預案和措施。這套預案的目的是保護環境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對社會和經濟的影響。本文將具體詳述泄露環境應急預案的內容和執行措施。
在制定泄露環境應急預案時,需對可能發生的泄露事故進行全面分析和評估。通過對各種可能的泄露源、泄露路徑、泄露物質和泄露后果等因素進行研究,制定適應不同情況的應急預案。為了保證這個預案的科學性和可靠性,通常會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和技術人員進行評審。
在泄露環境應急預案中,必須明確責任和任務分工。要確定應急預案的負責人、具體責任部門和相關人員,明確行動的指揮、協調、監督和執行職責。這樣可以確保在事故發生時,能夠及時、有序的組織和分配資源,提高應急響應的效果。
在泄露環境應急預案中,需要列明緊急處置措施。根據可能發生的泄露情況和泄露物質的性質,制定相應的處置方案。這些方案應包括如何封堵泄露源、減少泄漏量、控制泄露范圍、清理污染物、處理廢物等方面的措施。同時,還應規定相關工作人員需要佩戴的個人防護用具、急救器材以及緊急通信設備等。
在泄露環境應急預案中,還應明確信息報告和溝通機制。在發生泄露事故時,要求相關部門和人員及時報告,包括報告事故類型、事故地點、事故時間、事故原因、事故后果等信息。與此同時,還要明確溝通的方式和渠道,確保預案的執行和信息的傳遞順暢。
在執行泄露環境應急預案時,要進行實戰演練和培訓。通過模擬真實泄露事故,檢驗和改進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同時,對參與應急響應工作的相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
泄露環境應急預案是一項重要的工作,對于保護環境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只有通過科學和有效的預案制定和執行,才能更好地應對環境泄露事故,及時采取應急措施,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害。應加強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意識提升,提高應急響應能力和水平,確保預案的有效實施,保護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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